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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劳动争议
- 地区:上海-徐汇区 |
类型:劳动争议- |
酬劳:另议 |
发布时间:2015-08-17 11:45
- 案件内容:我是一个智力四级残疾人,1999年3月开始在被告单位(国营企业)做计划外临时工。2013年1月,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多次因病住院,有证据的住院天数就达411天,加上我是智力残疾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被告未与原告再续订劳动合同,但也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而是安排原告做临时工工作,仍给我发放合同制工人工资至2014年5月,同年6月开始改发放临时工工资。2015年3月,国营公司终止了与我的临时工关系。我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该仲裁委员会认为被告于合同期满后依法终止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裁决由国营公司妥善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后我的有关待遇。我不服仲裁裁决,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