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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刑事辩护
- 地区:内蒙古-包头 |
类型:刑事辩护- |
酬劳:另议 |
发布时间:2015-08-25 16:24
- 案件内容: 我哥哥是某市A区交警队交警下班后驾驶单位汽车回家,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与某公司王某驾驶的汽车相撞。经现场勘察,我哥哥应负主要责任。双方对责任性质并无异议,但在协商赔偿事宜过程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交警队赔偿。交警队辩称:自己本身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执法机关,与原合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此事应由交譬队自己解决,法院不应当受理。交警队遂拒绝出庭。 我哥哥现在想请律师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