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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劳动争议劳动合同
- 地区:山西-忻州 |
类型:劳动争议-劳动合同 |
酬劳:另议 |
发布时间:2015-08-26 17:33
- 案件内容: 我父亲是于2011年8月应聘至被告某市印刷厂担任技术员,双方签订了为期7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4月8日,我父亲为增加工资一事与车间主任郭某发生争吵,并且在互相推拉中厮打起来,被他人拉开。厂领导在听说此事后,认为我父亲违反劳动纪律且目无领导,给予他如下处分:①责令卧父亲在车间做深刻检讨;②工作时间动手打人,记旷工两天;③赔偿郭某的一切损失;④给予刘某行政警告处分;⑤取消15元浮动工资。刘某认为厂领导处理不公,在情急之下,找厂长争吵起来。厂长于是召集职工代表大会,汇报了有关情况,并通过了对我父亲开除并留厂察看1年的处分,并且告之:如果不服,继续无理取闹,即予以开除。对此,我父亲更加不服。一再找厂领导评理,之后不再到厂上班。厂方于是书面通知刘某:鉴于我父亲无故旷工25天,依照《企业职工奖罚条例》的规定,厂方对其予以除名。我父亲不服该决定,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厂方的所有处分决定,并补发其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厂方的除名决定,其他要求不予支持。我父亲不服仲裁协议,想起诉这个公司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