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案件委托 >>案件内容

已招标 甘肃陇南-损害赔偿

  • 地区:甘肃-陇南   |    类型:损害赔偿-   |    酬劳:另议   |    发布时间:2015-05-22 11:40
  • 案件内容:2008年5.12地震,甘肃省陇南市受灾严重,其中康县豆坪乡豆坪小学受灾极为严重,受到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到豆坪村视察,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国家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对豆坪灾区进行了大量援助。 康县豆坪乡政府及豆坪村村委会为给省委书记陆浩在2008年5月21日下午近4时检查灾情时,造成瓦砾无存的假象,2008年5月21日早上至下午2时45分,将该村17户村民未损坏的完好房屋用重型挖掘机挖倒,场景残不忍睹(有照片为证),08年11月份对这17户村民按每间房1000元发放补偿资金(其一,这部分资金从何而来;其二,事后当事者狡辩说:“为农户安全不得己而为之”,如果此说法成立,为何要发放此资金)。强令拆除部分未损坏的房屋,使得这些人无处安身。并将人祸造成的假象上报为受灾倒塌房屋,欺骗国家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还非法隐瞒豆坪村村民灾后生活补助款和面粉等物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灾后重建规定和温总理提出的“将灾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反而给灾民雪上加霜。 1、康县豆坪乡政府、村委会徇私枉法,将17户人家未受损房屋推倒,假报灾情,欺上瞒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和严重负担; 2、为了谎报灾情,在房屋倒塌和毁坏的登记册上增加数量和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不符故而户主不签字,豆坪乡政府及豆坪村村委会便安排极少数人全部代签,以便骗取更多的救灾物资; 3、非法拘禁,当地政府怕我们向上反映情况,安排县公安局及乡干部杨玉明等人于领导来时(前后两次:第一次,徐守盛省长2008年11月21日下午来豆坪村视察时,被拘禁人员还有本宝宝和豆王红;第二次,中央督察局领导2008年12月10日来豆坪村检查搬迁新居及越冬情况时,被拘禁人员还有本宝宝、豆王红、党员豆永仓和郑子学)。 昔日新农村,如今难民营(详见图)。腐败滋生下,重建时缺乏科学规划,急于表现政绩,在废墟上重建,造成现在很多房屋漏水、部分严重倾斜(胜过比萨斜塔)、地面塌陷、村民饮水困难等。
案件已结束

参与律师(暂无人投标)

此案件已结束……
吴洪江

吴洪江律师

律师等级: 金牌律师

咨询电话:18805787677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张颖

张颖律师

律师等级: 金牌律师

咨询电话:13126837129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郑铁魁

郑铁魁律师

律师等级: 金牌律师

咨询电话:13357088292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吕华兴

吕华兴律师

律师等级: 金牌律师

咨询电话:15215777332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张敬辉

张敬辉律师

律师等级: 金牌律师

咨询电话:13261996547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