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属于海上侵权纠纷,因此该类案件的管辖由损害发生地、加害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告住所地及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具体包括三种:第一,在船上发生的人身伤亡;第二,与船舶营运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第三,与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其中,第二种和第三种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包括不是发生在船舶上,但与船舶的营运或者救助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这里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既适用于具有涉外因素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也适用于没有涉外因素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