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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lawyer proceedings 
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吸烟管理的建议
作者:吴洪江   时间:2013-09-22 14:56   点击量:1833

一、吸烟的危害

不久前在北京结束的第十七届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上,据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的共6000多位心血管病专家提供的数据表明,连续吸烟的人患心脏病的危险最高,吸烟危害人的健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对青少年来说,危害性就更大,其中少女吸烟的危害尤为严重,15岁以下吸烟女子,其心脏病风险比不吸烟者高10倍。据研究,被动吸烟的危害也相当严重。被动吸烟可引起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系统疾病或功能紊乱,还可影响学习和记忆能力。

我国是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有3.5亿“烟民”,66%的成年男性吸烟。日益严重的烟草危害已经摆在国人的面前,吸烟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死亡危害之一,因此亟待采取系统政策来控制吸烟。

二、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出发,必须对我市吸烟状况加以控制

丽水市是浙江省第一个市级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试点地区,号称华东地区的一块“净土”。2000年撤地设市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重点实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城市建设五大工程,努力把丽水建设成名符其实的“秀山丽水、浙江绿谷”。

但是丽水的吸烟状况不容乐观。虽然,丽水市人民政府于2002821日印发了《丽水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但由于缺少实际上的制约措施,在许多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大部分的单位接待客人或领导,还要买高档香烟招待。户外烟草广告仍然在我市的一些显著的位置醒目地树立着。由于有这些“榜样”的存在,我市的吸烟现象有禁无止,市政府的禁止吸烟规定几乎成了一纸空文。不仅大批成年人在吸烟,甚至一些未成年的在校学生也在吸烟。无控制的吸烟损害了丽水人民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损害了丽水作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试点地区的良好形象。无控制吸烟的状况如继续得不到控制,则“秀山丽水、浙江绿谷”的声誉也将大打折扣。

三、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管理,使我市吸烟的不良状况得到有效控制。特建议如下:

1. 修订《丽水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或制订实施细则。丽水市人民政府于2002821制订印发的《丽水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条文比较概括简单,操作性不够强。建议加以修订,扩充必要的具体内容,制定控制吸烟规划及实施的具体措施,增加部分较为严厉但能够实施的规定,使之便于操作。

2. 原《丽水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仅适用于丽水市区(莲都区),适用范围过窄,建议扩展到全市各县(市、区)。禁止吸烟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职责和义务,也只有全市人民一起行动,吸烟的不良状况才能得以有效地控制。龙泉市人民政府已于20041217印发了《龙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目前其他县还没有相应的规定,如果《丽水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适用范围扩展到全市,则各县就不必分别制订,也有利于统一标准,步调一致。

3. 组织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广告,要加大力度宣传吸烟的危害,让烟民从意志上战胜自我,戒掉烟瘾,尤其是要让年轻的一代厌恶烟草、远离烟草。

4. 确定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为控制吸烟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强力量行使下列职权:组织、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首先开展控制吸烟活动,尤其政府部门应率先垂范,在接待工作中禁止安排香烟为招待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罚。鼓励创建无吸烟单位,政府应对无吸烟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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