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相信命运,动不动会去算个命。影视剧里也常有这样的桥段,算命先生一本正经地说“我看您天庭饱满,印堂发亮,必是大富大贵之人,近日更是财运亨通,大吉大利......”云云,“施主”满意地掏出一张大票,“不用找了,爷今儿的高兴。”而假如,算命先生说“我看你印堂发黑,定有凶兆......”“施主”则会恼怒地站起来,“你胡说八道什么啊?看我不砸了你的摊子!”
如果说,算命先生算的准的话,那么,也是“心理暗示”作用的结果。
“法律咨询”和“算命”,二者本是风牛马不相及的,然而,不少当事人却抱着“算命”的心态去咨询律师。对于事实明摆着、法律规定也明摆着、“木已成舟”的事情,律师如果答复“您这案子要想胜诉恐怕很难”,当事人往往会质疑:“你是律师吗?你打过类似的案子吗?”站起来就走,出门时还不忘丢下一句“切,这律师,就这水平!”留下这个律师独自委屈,黯然神伤,接不了这个案子不说,咨询费都收不到。而换一种情况,接待咨询的律师假如答复“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当事人则会很满意,“看这律师,这水平!”很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律师,“咨询费多少?......没问题,给!委托您代理怎么收费?......好的,没问题,水平高的律师,就应该收费高!”......当然,案件办理结果如何,相信大家都能够猜得到。
于是乎,律师群体中就分化出这样一类律师,对于抱着“算命”心态来的当事人,他们能够准确揣测你的心理,投你所好,极尽忽悠之能事。而去“算命”的当事人,到头来,“鸡飞蛋打”,有苦说不出,“反算了卿卿性命”。
那么,到底是先有的“算命的”当事人,还是先有的“忽悠的”律师?又到底是该谴责“忽悠的”律师,还是该对“算命的”当事人说“该”呢?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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