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张颖律师 |
电话号码: |
13126837129 |
执业机构: |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
11101200510649556 |
Q Q号码: |
582943534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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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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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的办法 |
发布时间:2021-01-13 20:55 |
工程价款结算的办法
(1)工程资金计划(工程款收款计划)及请款表
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发包方)要求,在工程开工前(每年年初)需报出工程资金计划(工程款收款计划),由公司经营计划部指导并协助项目经营人员依据工程计划进度安排和报价书(或经核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上报,以此作为该工程(或该年度)的收款计划。
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发包方)要求,每一付款期满,项目应编制请款表(或统计报表、预算书)报业主(发包方)核准。
(2)工程价款收取
预收工程款:
根据合同规定开具发票、办理纳税、收取预付工程款,做好收款台账。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收款按合同约定收取,原则上预收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价的10%,不高于合同价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收。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图预算
市场部负责提供全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报价书、承诺、甲供材料清单或甲供乙供材料划分表等)。
施工图预算(结算)由总经理牵头,经营计划部协同项目编制,项目技术及工程管理人员配合。
项目负责提供最终生效的施工图纸,同时也要提供经设计更改已出再版图但已经施工过的原图纸。
项目负责提供制造厂的设备图及相关说明和文件。
项目负责提供经业主(发包方)审核批准的特殊项目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等。
项目负责提供甲供材料领用记录及台账,乙供材料确认签证单及台账。
项目负责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记录、签证、验收单等。
在公司经营计划部协同下项目负责施工图预算(结算)按图册为单位进行编制、汇总,并以此为单位统计预(结)算工程量,建立台账。
3.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的方式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3)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4)竣工结算书
竣工结算书的内容与施工图预算书相同,其费用组成仍然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所不同的是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在原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作部分调整。竣工结算书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表格,一般可用预算表格代替,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表格。
工程量差:工程量差是指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中的工程数量与实际的工程数量不一致所产生的量差,这是造成施工竣工结算与施工图不同的主要原因。产生量差的原因主要有:
a.设计变更 b.现场施工变更 c.材料价差 d.费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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