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张颖律师 |
电话号码: |
13126837129 |
执业机构: |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
11101200510649556 |
Q Q号码: |
58294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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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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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吵邻居,是否需要赔偿? |
发布时间:2021-06-16 21:03 |
邻里应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互相扶持,王某深夜切菜做饭产生的噪音影响了邻里的休息,从而引发了与黄某之间的争吵,王某在处理邻里纠纷过程中未尽谨慎、理智、谦让、团结友善的态度,对黄某的死亡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黄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属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王某与其吵架的行为诱发了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考虑本案案情及王某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判令被告承担10%的责任。同时,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亲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黄某家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及过错,法院酌情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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