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张颖律师 |
电话号码: |
13126837129 |
执业机构: |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
11101200510649556 |
Q Q号码: |
582943534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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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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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私人摄像头摄录,构成侵权吗 |
发布时间:2021-12-23 17:40 |
担心独居安全,担心入室盗窃,担心门口被乱涂乱画……现如今,随着公民自我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家门口或房屋周围安装摄像头。然而,实践中由私装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却屡见不鲜。家门口、楼道口、胡同口,摄像头想装就能装吗?
判决,认为安装将特定人员通行使用的胡同纳入摄录范围的摄像头、摄录留存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其核心属性为被自然人隐藏或不欲为外人所知晓。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摄像头装得好,能够起到防范安全风险、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正向作用;而装得不好,则极易诱发隐私权侵权和个人信息侵权风险,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公民个人在其居住环境周围安装摄像头,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性而为——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摄录留存包含他人个人信息的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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