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利息万分之1.75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这里的万之之1.75就相当于1万元有1.75元的延迟违约金,但具体迟延履约金怎么样算,要看具体判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