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张颖律师 |
电话号码: |
13126837129 |
执业机构: |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
11101200510649556 |
Q Q号码: |
582943534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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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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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出一份“完美”的借条 |
发布时间:2023-06-07 22:19 |
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将借款事由说清楚、写明白,这样出借人才能明确借款的去向和用途,也可以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证据。
在支付借款时,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等线上支付方式,这样做能够清晰留痕,支付记录可以作为诉讼时重要的证据。如果现金支付,建议查看借款人的取款记录,以确定资金来源。还要多留心,根据借款人的工作性质、家庭情况等,考量款项来源的合理合法性。同时最好有第三方见证人在场,并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
借条中要明确写出借款双方的身份关系,某些公司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打着“借贷”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借条中写明借贷双方的身份关系,如:好友、亲属、同事......有助于证明自己并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避免落入借贷陷阱。
借条要写明借款的币种和金额。币种如人民币、美元等;金额要写清阿拉伯数字、汉字大写,以免金额数被篡改。如: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借条中要明确利息的计算标准,并且利息上限以具体法律规定为标准。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双方约定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限。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规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限。
在借款纠纷发生后,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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