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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诗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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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律师姓名: 李诗怀律师
电话号码: 15801220912
执业机构: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710149284
Q Q号码: 244810815
电子邮件: lige13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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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执意炒股而且赔了,性质很严重#炒股#重大过错
发布时间:2023-08-22 06:01

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在婚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擅自进行大额炒股投资,且亏损严重,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配偶的平等支配权。所以其配偶在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