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联系电话13391730991或者13261996547,微信分别同号。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讲述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房屋的出资,到底是给谁子女要结婚,是头等喜事。婚车与婚房,则是头等大事。可是房价不是白菜价。初入社会的年青人,口袋里都是月光光,自己哪有购房能力。要想买婚房,还得靠双方父母把余粮拿出来才行。然而父母的余粮也不是随便从天上掉下来的,那可是辛苦了一辈子才攒到的积蓄。如果子女结婚之后,夫妻俩能和睦相处,家庭共享天伦之乐,那父母觉得这钱花了也是值得的。但万一要是碰到不贤之人,结婚不到一年半载,就开始闹离婚分家产,那父母觉得这就是花钱买罪受。 所以,房子要什么时候买,父母的钱要怎么出,那可都是有学问的。如果子女在结婚之前就买了房屋,那父母对该房屋的出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双方,否则就应当认为只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也就是说,结婚前买的房屋,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父母的出资是赠与给双方的。那么男方父母的出资就只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父母的出资就只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在子女结婚之后买的,那就要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的内容来确定。这个约定既可以是约定对男女个人的赠与,也可以约定为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与,甚至还可以约定为是赠与男方多少,赠与女方多少。但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父母的出资就会被认定为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与。简单的来理解就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结婚之前买的房屋,父母的出资就是给自己子女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结婚之后买的房屋,父母的出资就是给子女夫妻俩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父母的出资到底要给子女个人,还是要给他们夫妻双方,或者要当做是借款,这个就没有标准答案,也不要想着通过一纸协议就能防得住后续全部风险。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人性的考验。而人生很多的悲剧,往往就是从考验人性开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