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联系电话13391730991或者13261996547,微信分别同号。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讲述如何审查和推翻鉴定意见书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有些特定的事项需要申请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也会出具相关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一般在案件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那么作为另一方要如何审查及找到推翻鉴定意见书的方法呢,笔者就自己的经验总结几点,不足之处还请见谅。 一、如何审查鉴定意见书 1. 审查鉴定的委托情况。委托的程序是否合法,委托人是否具有委托资格,是否属于单方委托。 2.审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同时有些鉴定要对鉴定人员有全方位的了解,比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等。 3. 审查鉴定人和本案中的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4. 审查鉴定事项是否超出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与技术条件。 5. 审查鉴定意见书中是否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仔细查看并核实。 6. 审查是否进行了实物查(勘)验、实地踏勘。在某些鉴定中实物查(勘)验、实地踏勘很重要,比如在环境类案件鉴定中,鉴定人没有实地踏勘,鉴定所依据的数据是如何测量的在鉴定意见中也未见记载,因此,测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精准均无法确定。 7.审查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是否一致。注意查看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刑事案件中要注意核对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 8.审查鉴定意见中的基准日。有些价格类鉴定注意审查鉴定报告确定的基准日是否能够反映评估对象在当时的时间节点的准确价值;确定的评估时间范围是否正确。 9.审查伤害是否因其他因素造成。有些伤害类的鉴定,可以对损伤与疾病参与度进行审查,比如到底是外部因素的参与度大,还是自身的疾病的参与度大。还有些可能存在医疗过程中的过错导致伤情的扩大,也要注意审查,必要的话申请因果关系鉴定或医疗过错程度鉴定。 10.审查鉴定意见书的要件是否完备。鉴定意见书需要载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方法、检材和样本描述、分析论证过程、鉴定结论、鉴定人、鉴定形成日期等相关内容,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且有鉴定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1. 审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过程和方法应当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12.审查鉴定意见的证明力以及关联性。有些鉴定意见结论给出的不是很确定,可能证明力就不是很大,还有些鉴定意见中的部分事项的结论不一定和案件有关联性。 二、推翻鉴定意见的常见方法 1.针对上面审查的结果,得出我方的质证意见,详细分析鉴定意见书中的错误和程序瑕疵,让法院不要采纳该鉴定意见。 2.申请法院对其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选择鉴定机构。或者对特定事项申请法院进行补充鉴定。 3.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法庭询问,找出鉴定意见中的问题或相互矛盾处。 4.聘请其他该领域的专家作为证人对鉴定意见中的问题进行阐述或者出具专家意见书。 5.对于鉴定人员的违法行为,向司法鉴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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