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个23岁小伙刘某某,刷到了在某交友软件做直播的山东省的一58岁大爷吕某某,觉得这个吕大爷很不错,就给他打赏刷礼物,后来发展到二人达成口头包养协议,小伙每个月给大爷1.3万元,大爷则从山东远赴福建,陪着小伙一起生活,每天由大爷买菜做饭,照顾小伙的饮食起居,陪吃陪睡。小伙一次性转给了大爷15万,可是三个月后,大爷不辞而别了,小伙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包养协议无效,由大爷还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伙虽然主张二人之间系包养关系,但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而大爷这一方提交的买菜做饭、照顾小伙的饮食起居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系服务合同关系。而这个服务关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因而是合法有效的。对于已经提供服务的期间的服务费用,是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付的。
类似的,顺便说一下租女友协议。租女友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认为,关键要看合同约定的内容是什么,仅从合同名称而言,签订《雇佣合同》应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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