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张颖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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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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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94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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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转让未成年子女名下股权,合法吗 |
发布时间:2023-10-26 20:23 |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庭财产形式愈发多样,父母离婚时涉及股权分割的案件日益增多,“未成年人股东”不断涌现,未成年人的权益问题扩展至商事领域。
法定监护人转让被监护人名下标的公司股权,超出了约定的授权范围,且被监护人明确对转让行为表示反对,该股权转让行为对被监护人不发生效力。法定监护人转让股权后,未成年人股东从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转变为通过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份。即使股份份额没有变化,鉴于股东权利不仅仅是指股权所对应的出资份额,更包括身份所享有的参与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等权利,以及更为重要的自主依法处分股权资产的权利,仍应认定法定监护人该种股权转让行为实质上损害了未成年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股权转让协议》对未成年人股东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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