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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诗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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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李诗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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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710149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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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后被对方骚扰,可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3-12-08 10:49

夫妻离婚后、或者恋人分手后,被对方骚扰的,能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说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很多人都知道,一般是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当然有人也知道,对于同居关系的,也是适用的。那么,在夫妻离婚后,或者恋爱、同居分手后,遭遇对方骚扰的,是否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