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李鹰律师网
http://www.lsbar.com/19181922333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19181922333
首页
通知公告:  1、李鹰律师应邀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作专题讲座   2、李鹰律师被聘为第十届四川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3、李鹰律师参加四川省律师协会“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评选走访活动   4、李鹰律师应邀参加亚太国际仲裁院西南服务中心(四川)启动仪式 
手  机:19181922333
邮  箱:645593938@qq.com
执业证号:15101201110328068
执业机构: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2栋20层 2001号至2005号
专长领域
知识产权 房屋土地 公司企业
刑事辩护 涉毒犯罪 消费竞争
金融票据

 

李鹰律师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请输入你要咨询的标题:
请输入你要咨询的内容:
律师文集 lawyer proceedings 
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全部出资为其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作者:李鹰   时间:2024-06-27 07:13   点击量:66

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全部出资为其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官微2024年4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父母在子女结婚以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第七条【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价值等案件事实,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买房屋,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如果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该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男方父母出首付购房,离婚的儿媳妇能分吗?

  男方的父母帮助儿子支付首付款购房,房屋登记在小两口夫妻名下。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两人因感情不和准备通过诉讼离婚,女方主张按照房屋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分割,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江苏省南通市中院对一起离婚纠纷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认为男方的父母在小两口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赠与行为并未明确为赠与男方个人,应认定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案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该条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或者继承财产为共同共有。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帮助出资购买房屋的归属问题,可以考虑出资来源及比例、赠与行为目的性质、共同生活状况、房屋产权登记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关于父母在子女结婚后为其子女购房出资认定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在离婚纠纷中涉及分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时情形较为复杂,除根据房屋的具体出资情形和产权登记情况以外,还应该综合考虑父母出资的目的、相关赠与行为性质,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情况和生育子女状况及有无离婚过错等各种因素,以妥善平衡当事人之间利益,以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理念。


分享到:
 
技术支持: 律友网 版权所有:李鹰律师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15101201110328068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2栋20层 2001号至2005号  手机:19181922333 您是该网站第109069位访客
总站网址:http://www.lsbar.com/ 管理员登录  沪ICP备11010054号   技术/客服:TEL:400-960-2006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律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规避您的风险,建议您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