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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张敬辉律师发表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区别
作者:张敬辉   时间:2024-08-03 01:19   点击量:158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敬辉律师联系方式13391730991或者13261996547,微信分别同号。北京张敬辉律师发表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区别

在探讨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区别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两者在刑法上的定义及其背后的法律逻辑。这两种犯罪行为均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了国家货币的公共信用,但它们在客观表现、犯罪构成以及法律后果上存在着显著的不同。
一、客观行为方面的差异
伪造货币罪,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通过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特征,使用各种非法手段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这一过程中,并不包含任何真币的成分,而是完全从无到有地创造出新的货币形态。伪造货币的行为往往涉及复杂的制造工艺和高级的技术手段,如使用先进的印刷设备、特殊的纸张和油墨等,以达到极高的仿真度。
相比之下,变造货币罪则是对已存在的真币进行加工处理,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从而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变造行为并未创造出全新的货币,而是在原有真币的基础上进行了非法改造。这种改造虽然也具有欺骗性,但其欺骗程度往往低于伪造货币,因为变造后的货币仍保留了部分真币的特征。
二、犯罪构成的不同
在犯罪构成上,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两者都需要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和金融管理秩序,而故意为之。但具体到目的上,伪造货币罪的行为人通常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通过制造假币来获取经济利益;而变造货币罪的行为人虽然也可能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其行为更多地表现为对真币的非法加工和改造。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伪造货币罪的行为表现为制造全新的假币,不包含任何真币的成分;而变造货币罪则是在真币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这一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三、法律后果的差异
在法律后果上,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同样存在显著的差异。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货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幅度较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特定情况下,如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而变造货币罪的刑罚则相对较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只有在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一差异反映了法律对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在危害程度上的不同评价。
四、社会危害性的比较
从社会危害性的深邃维度剖析,伪造货币罪犹如一头潜伏在经济血脉中的猛兽,其危害性之巨,远超变造货币罪那浅尝辄止的涟漪。伪造货币,无异于对货币这一国家经济命脉的公然挑衅,它不仅无情地撕裂了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公共信用织锦,更将金融管理秩序推向了风雨飘摇的境地。这一罪行如同在经济的海洋中投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其爆炸后的碎片——假币,将肆无忌惮地涌入市场,如同瘟疫般迅速蔓延,侵蚀着经济的健康肌体,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使得交易诚信蒙尘,民众生活苦不堪言,经济活力遭受重创。
相较之下,变造货币罪虽亦属不法,但其危害性却如同夜空中微弱的流星,虽一闪而过,却也难掩其破坏之实。然而,其影响范围终究受限于真币的原有数量,犹如在沙漠中泼洒的一瓢水,虽能激起短暂波澜,却难以形成洪流。变造行为所衍生的假币数量,相较于伪造而言,实为沧海一粟,其对于经济秩序的冲击,也显得更为局部和可控。
综上所述,伪造货币罪以其对货币体系根本性的侵蚀与对经济秩序全面性的扰乱,彰显出远较变造货币罪更为深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法治社会必须严惩不贷的犯罪行为。
五、结论
综上所述,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如同刑法森林中的两株异木,它们在客观行为的枝叶上、犯罪构成的树干上,以及法律后果的果实上,均展现出截然不同的风貌。伪造货币罪,犹如暗中滋长的毒藤,以无中生有的手法,凭空创造出与真币无异的伪钞,其行径之狡猾,影响之深远,直接侵蚀了国家货币信用的根基。而变造货币罪,则似是对残损真币的扭曲重塑,虽源于真币,却通过篡改、增减等手法,使其面目全非,同样扰乱了货币流通的清澈水源。
深入理解这两者的差异,不仅是对刑法条文的精细剖析,更是对法律精神的深刻领悟,它如同为司法实践的航船点亮了精准的灯塔,确保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能够准确无误地辨别方向,给予犯罪分子应有的法律制裁。同时,这份认知也警醒我们,伪造与变造货币的行为,如同金融领域的蝗虫,一旦泛滥,将严重侵蚀国家经济的健康肌体,破坏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感,筑起坚固的防线,加强对伪造、变造货币行为的防范与打击。这不仅是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货币制度稳定的需要,更是保护广大民众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让我们携手并进,共筑金融安全的铜墙铁壁,让伪造与变造货币的阴霾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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