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虎女打人的事件,市公安局作了情况通报,回应了网友的几点质疑,一些网友仍是“意难平”。先不评论市局这个结论意见的对与错,仅就维权的法律途径而言,谈谈个人的看法。
目前对于林先生是否接受该结论意见,还不得而知。如果不接受的话,就媒体此前报道,林先生对之前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是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不知道他是向市局申请复议、还是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如果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市局这个通报显然不能代表区政府的复议意见;如果是向市局申请的复议,那么市局的这个情况通报,是否等同于复议结论,如果是,林先生可就此提起行政诉讼。
当然啦,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我认为,似乎都仅是局限在行政处罚范围内的问题,认为原处罚决定过轻,要求给予更重的行政处罚。而如果坚持认为路虎女的行为构成犯罪,坚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则可以考虑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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