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吴长军律师 |
电话号码: |
13501138318 |
执业机构: |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
11101200410296137 |
Q Q号码: |
540993169 |
电子邮件: |
540993169@qq.com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宁伯2号金泽大厦东区七层 |
|
|
|
吴长军博士应邀参加赴韩国驻华大使馆访问 |
发布时间:2016-08-22 11:24 |
2015年3月26日,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吴长军博士,应邀前往韩国驻华大使馆参加中韩商务文化艺术交流。与韩国驻华大使馆公使朴银夏女士、竞争官朴济炫参赞、环境官(公使衔)朴美子参赞、关税官尹仁埰先生、著名书法家于士贞先生、著名青年画家夏阳光女士等,共同参加文化交流活动。整个访问活动气氛热烈,交流了文化,加深了友谊,为今后进一步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