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张颖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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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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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94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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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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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被别人冒用贷款了,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18-01-06 21:47 |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证件主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不要“挂失”和登报声明?此前,公安部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须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表示,在确认借款无效后,所谓的借款合同将不成立,小刘无须偿还贷款。如果征信受到影响,还可以请金融机构进行澄清,如果金融机构拒绝,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在确认借款无效后,小刘还可以主张名誉权侵权,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能索要经济赔偿。
发放贷款的网贷平台是否可以追责呢?如果是由网贷平台直接放款,且存在与对方恶意串通的情况,那么可以进行追责;但如果网贷平台只是中介,那是不需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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