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生日氛围、寻求刺激,在庆祝会上竟拿出毒品招待客人。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廖新宇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廖新宇家住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某村。为庆祝自己生日,2015年10月23日凌晨2时许,廖新宇出钱邀请朋友张某、黎某、黄某、韦某,来到贵港市建设中路某家KTV的包厢消费。
其间,为了寻求刺激,增加生日的喜庆氛围,廖新宇便拿出毒品氯胺酮,给参加生日会的朋友张某、黎某、黄某、韦某等人。几人遂进入包厢厕所内吸食,廖新宇自己也参与吸食毒品。
后经群众举报,廖新宇及其朋友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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