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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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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2008)140号
【发布日期】
2008-05-05
【实施日期】
2008-05-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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