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积极应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推进再审裁判文书改革,规范和提高全国再审裁判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二届优秀再审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共收到了全国法院各类再审裁判文书475篇,其中,刑事审判文书41篇、民事审判文书406篇、行政审判文书28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了初评、复评、交叉评审等程序,层层遴选,并由院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最终评选出了获奖文书一等奖5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30篇,共计50篇。经研究决定,对上述获奖文书及其制作者予以表彰。
再审程序是针对生效裁判的非常救济程序,再审裁判文书不但要对当事人的诉辩理由作出阐述,而且还要对原审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回应。一份优秀的再审裁判文书既要让当事人看得明白,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又要反映法律的时代特色和司法的人民性;既要有娴熟的法学理论运用,又要避免单纯的学术说教。本次获奖文书较好地体现了上述再审裁判文书应当具备的特点。尽管如此,本次获奖文书并非完美无瑕,部分文书仍然存有一定的瑕疵,需要制作者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希望获奖文书的制作者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多出精品,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广大审监法官要学习借鉴获奖文书的优点,学习文书制作者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精神,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提高再审案件审判水平及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再审裁判文书对于维护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展示人民法官司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正后的新形势和《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的实际应用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审监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培训力度,提高审监法官队伍的专业素质,促进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事业的科学发展。
附:第二届优秀再审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获奖文书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一等奖(5篇)
1、(2007)鄂民监一再终字第00016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李玉高
2、(2009)浙民再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陈建勋
3、(2007)深中法民一再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郭勇忠
4、(2008)沪高民再终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沈盈姿
5、(2007)桂刑再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刘霞
二等奖(15篇)
1、(2009)高民提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范宏
2、(2008)朝民再初字第2293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制作人:钟蔚莉
3、(2007)辽审民再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王淑俐
4、(2008)沈中审民终再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刘乃通
5、(2007)沪高民二(商)再终第4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杨宁
6、(2009)沪高民一(民)再提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阴家华
7、(2007)苏民再终字第0001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马燕
8、(2008)苏中行再终字第0001号行政判决书
制作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孙晓蕾
9、(2008)闽刑再终字第01号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林小超
10、(2007)赣民再终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罗志坚
11、(2008)穗中法审监民再字第71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张一扬
12、(2008)东中法民一再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何庆宜
13、(2009)桂民再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王苹
14、(2007)渝高法民再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陈怡
15、(2007)渝高法民再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贺诚
三等奖(30篇)
1、(2009)二中监民再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张艳军
2、(2005)石刑再终字第00021号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尹喜贵
3、(2009)晋民再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李晓轩
4、(2007)阿左民再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制作人:潘桂玲
5、(2007)辽审民再终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娄秀娟
6、(2008)长民再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刘万成
7、(2009)黑刑再终字第16号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刘喜国
8、(2009)黑林监民再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刘春
9、(2008)甬海民一再重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制作人:袁满君
10、(2008)皖民提字第0005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吴长富
11、(2009)赣民再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 刘晓雯
12、(2008)鲁民提字第10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刘成安
13、(2009)青民提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李丰波
14、(2007)豫法行再字第00007号行政判决书
制作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蔡靖
15、(2009)仙行再字第01号行政判决书
制作单位: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制作人:龚剑华
16、(2007)长中民再终字第014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廖智英
17、(2007)琼民抗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李庆
18、(2007)渝二中法刑终字第139号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徐家清
19、(2008)川民再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王晓东
20、(2007)成民再终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张俊恩
21、(2007)遵市法行再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
制作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张信梁
22、(2008)云高民一再终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唐美泉
23、(2007)藏法民再终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刘海霞
24、(2008)碑民再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制作人:连晓欢
25、(2008)甘民再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周山晖
26、(2008)青民再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文宝
27、(2008)宁民提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田文忠
28、(2006)新民再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李飚
29、(2009)博中民再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人:张涛
30、(2009)新兵民提字第00020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制作人: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