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的决定
(2002年7月17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2年11月13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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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废止《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自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