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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执行《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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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3-08-05
【实施日期】 2003-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执行《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的决定

      (2003年8月5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3年8月5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公布)

       

      

      全文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提请终止《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的议案,决定终止执行《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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