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3-09-12
【实施日期】 2003-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

      (2003年8月21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4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2003年9月12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公布)

       

      

      全文

      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杭州市收容遣送条例》(1997年8月15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