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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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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01-09
【实施日期】 2010-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2010年1月8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批准 2010年1月9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 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废止案》,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废止《沈阳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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