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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肖声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的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年第1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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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年第1号
【发布日期】
2008-02-28
【实施日期】
2008-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关于任命肖声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的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年第1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肖声、张金锁、陈旭、徐安、曾页九、龚佳禾、郑红、罗建平、马勇霞、余敏、王田海、乔汉荣、王晓勇、王雁飞、哈斯木·马木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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