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的通知 东政办字〔2008〕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及时准确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7)14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预防能力 (一)自然灾害方面。 1.气象灾害。市气象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系统,重点加强灾害多发区、农业区、林区、沿海、沿路等区域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提高监测精度;加快气象信息技术保障系统建设,提高气象信息传输安全稳定性和传输效率;加快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建设,重点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暴雨(雪)、大风、雷电、冰雹、龙卷风、大雾等突发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时效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多专业的集约化预测预报业务系统,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市水利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东营海事处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同,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会商分析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探测信息和预报预测技术,做好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2.地震灾害。市地震局要认真执行我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积极推进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年度地震监测预报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强化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缩短速报时间,不断提高震情监测和地震分析预报水平,提高台网定位精度;会同市建委等部门抓好抗震防灾规划和设防区划的编制与实施,强化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加大对旧有建筑的加固和现有建筑装修改造的设防管理力度,实施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切实提高城乡地震防御能力。 3.水旱灾害。市水利局、建委、市政局、黄河河口管理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要建立完善重点防洪工程监控测报系统,提高工程自动化水平;搞好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综合治理,加强防洪防潮工程建设和管理,做好跨汛施工工程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汛期动员沿河群众参与巡查的制度。市建委和规划局要在城乡规划中突出水旱灾害预警、预防工作。市建委、市政局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城市供水工程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对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供水工作的监督指导。黄河河口管理局要加强黄河堤防建设和监控,确保不出现问题。 4.地质灾害。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强化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措施,坚持汛中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与市气象局联合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5.海洋灾害。市海洋与渔业局、气象局要加强对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根据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6.生物灾害。市农业局要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农业信息网的作用,加大对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控力度,防止爆发性、流行性重大生物灾害扩散蔓延;进一步完善农情调度信息体系,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员和农情员的作用。市林业局要建立健全病虫情群众举报制度,坚持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努力做到全面监测、早期预警、准确预报。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对出入境交通工具、人员、集装箱、货物等的检验检疫查验及监管,加强卫生除害处理工作,有效杀灭可能危及人民身体健康及农、林业生产的有害生物,防止外来有毒有害物质及有害生物传入我国。 7.森林、草原火灾。市林业局要加强对林区的全方位监测,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密度。市林业局、畜牧局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工作,联合市气象局做好火险天气预报。 (二)事故灾难方面。 1.安全事故。市经贸委、建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市政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生产、建设、经营、道路、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医院、景区、水源地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工作力度,对重点部位、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密切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延伸信息传递并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和紧急情况下停工、停产、停业、停课、撤人制度。 2.环境污染事件。市环保局要加强环境污染源监管和排查工作,认真查找排污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市建委、市政局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工作的监管。 (三)公共卫生事件方面。 市卫生局要进一步完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网络系统,提高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网络直报率;积极推进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建设,加强对传染病各单病种的监测;建立完善疫情分析和信息通报制度,坚持发现传染病异常信息及时督导制度;加强基层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水平。市畜牧局、林业局、农业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监测预防工作。 (四)社会安全事件方面。 市公安局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掌控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整改社会安全各方面隐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切实做好社会安全方面的预防预警工作。 二、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 按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健全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渠道相辅相成、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要研究制定播报预警信息的具体办法,增强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市信息产业局要协调各通信公司、网站加强预警信息的发布,加大公益性应急短信的发布频率。市交通局、气象局、市政局等部门要在公交车站、机场、广场等公共场所积极建设或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显示屏,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预警信息。市公安局要研究利用巡逻车、交通广播、交通信息显示屏等手段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安监局、卫生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要加快设立基层灾害信息员,并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其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市人防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播发灾情警报的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结合实际,对有关部门提出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项目预算要求给予支持。在社区、乡村,采取有线广播、高音喇叭、敲锣、鸣钟、吹哨、逐户通知等预警手段,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众。深入普及应急知识,在每次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告知群众正确应对方法。 三、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完善预警联动机制 突发事件涉及面广、头绪多、时间紧,必须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作用和优势,保证预警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发布机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上下畅通。二是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多个领域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赢得预警信息及早发布的时间。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应急办要积极推动政府应急平台建设。三是加强整体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应对合力。四是建立完善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预警信息发布延误、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