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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飞机正常起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四川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16
【实施日期】 2008-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飞机正常起降的通知
 
 
成都、德阳、绵阳、眉山市及所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近日,部分地区农村群众焚烧秸秆,严重影响了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飞机正常起降。为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请立即开展秸秆禁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禁止焚烧秸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好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处理。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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