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快卫生创建步伐,营造良好宜居环境,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促进全民健康,促进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村、卫生旅游景区、卫生单位、卫生家庭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基本清除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重点及内容 本次活动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中心,以全民健康教育为主线,以卫生创建活动为载体,达到净化环境、预防疾病、倡导卫生行为,树立“大卫生”观念,提高全民卫生文明素质的目的。具体内容是: (一)城市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抓好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建筑围栏、夜市摊群、农贸市场、交通秩序等方面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 1、市政道路达到平整完好、无坑凹塌陷,设施整洁齐全、无破损短缺现象。 2、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各类环卫设施(公厕)设置合理,维修及时,外观整洁,完好无损,设施内垃圾清理及时,市区路面干净整洁,铁路沿线、城市出入口无违章搭建、无垃圾乱堆、无杂草丛生、无污水横流现象。 3、商品经营要达到流动摊点归市、店外经营归室、无店外加工修理、占道经营现象。 4、建筑围栏要达到市区所有临街施工场地都能高标准围栏作业,不占用人行道,周围场地干净整洁,无抛洒,无建筑垃圾乱堆现象。 5、夜市摊位达到从业人员着装统一,车灶干净,规格一致,按位摆放,垃圾进筐,污水进桶,文明经营,专人管理。 6、交通秩序管理达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瓶颈地段交通堵塞现象及时疏导,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划线停车、摆放整齐,专人管理,车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7、“六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饮食店、小网吧)行业达到公共场所、食品卫生标准。 8、城中村道路硬化平整,环卫设施齐全,路灯照明亮化,排水通畅,村庄绿化,村容整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现象。 (二)农村环境卫生: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造卫生厕所,建立填埋式垃圾场为重点,达到三个一(一乡一支保洁队伍,一辆垃圾清运车,一村一个填埋式垃圾场),达到“村容整洁”的标准。 具体要求: 1、乡(镇)所在地执行县城卫生标准,有一支能覆盖全乡(镇)的保洁队伍和垃圾清运车辆(机动),对各辖区卫生进行监管,保证垃圾及时清运和环境卫生。 2、农民户厕入院,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大改厕力度,除周边农村积极普及水冲式厕所外,全市农村沼气式、双瓷漏斗式卫生厕所2008年达到80%以上。 3、村村建立填埋式垃圾场。农户庭院垃圾日产日清,巷道垃圾池定时清理,垃圾场专人管理,适时填埋。无垃圾围村、堵道现象。 4、有村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清扫保洁人员。 5、巷道无五堆(粪堆、土堆、煤堆、柴堆、杂物堆),道路平整干净、庭院卫生、门店整洁、绿化美化。 (三)旅游景区卫生:结合“新奥运、新运城”活动的要求,加强整治风景名胜区及沿线环境卫生,加强对就餐环境卫生、厕所卫生的管理,优化旅游环境和旅游秩序。 具体要求: 1、景区环境整洁优美,卫生设施合理完善,垃圾日产日清。 2、食堂及食品摊点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无商贩、无兜售,厕所卫生整洁,无蝇、无蛆、无味。 3、无乱搭乱建,各种提示、标志醒目,停车排放有序,秩序井然。 4、工作人员着装统一,礼貌用语,文明服务。 (四)餐饮食堂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重点解决餐具消费和操作间达标问题,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具体要求: 1、行业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体检证》,各种制度健全。 2、环境卫生良好,服务人员衣帽整洁统一,挂牌服务,用语文明。 3、消毒设施完好,操作程序正确,时间充足,效果良好并有完整记录。 4、操作间设计标准,流程合理,生熟、荤分开,冷荤间标准,随时保持操作间整洁卫生。 5、保持下水排污通畅,消除随意存放泔水,倾倒污水,排放烟尘等现象。 (五)坚决取缔旱厕。全市单位、厂矿、学校、居民区、公共场所的旱厕要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改造成水冲式、三格式卫生厕所。 三、任务分工 1、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辖区内铁路、公路两旁的垃圾清理、卫生保洁。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旱厕的改造。 盐湖区政府还要负责搞好城中村、小街小巷、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临街区属单位“门前五包”工作。 2、市建设局 负责搞好市区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清理收集、清运处理工作。负责规范市区临时摊点、摊群及早夜市的管理,取缔有损市容的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店外修理等现象。搞好市区公共绿地、行道树木、绿篱花带的养护工作。搞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监管工作,小街小巷与主要街道衔接地段的硬化以及人行道彩砖的修补工作。负责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查重处私拉乱倒建筑垃圾行为。负责农村垃圾场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3、市卫生局 负责疾病预防、计划免疫、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和市区个体诊所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医疗垃圾收集和定点焚烧。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 4、市工商局 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夜市摊点的环境卫生工作。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监督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卫生工作。 5、市公安局 配合各部门打击各种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组织专门力量查处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及制造城市“牛皮癣”的违法犯罪活动。督促交警部门查处运输散装货物车辆的抛洒泄漏工作,整治“三无”车辆,加大对违反交通规定车辆的教育、查处力度,加强交通疏导。 6、市环保局 负责烟尘排放整治工作,加强噪音扰民的治理,加强对餐饮业、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排放查处工作。负责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企业的整顿和治理,采取得力措施,防止扬尘。 7、市水务局 负责农村改水工程实施,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水质监测达标工作。负责搞好姚暹渠的清淤、保洁、维护工作。监督各县(市、区)做好全市重大水系、沟渠、沼泽、湿地的管护工作。 8、市农业局 负责农村沼气工程项目中的卫生厕所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9、市畜牧局 负责农村畜禽养殖户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等重点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0、市教育局 负责全市学校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的达标工作。采取得力措施,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不明原因发烧、流感、腹泻等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负责学校的旱厕改造工作。 11、市旅游局 负责全市旅游景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改造旅游景点旱厕。 12、市技术监督局 负责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搞好食品加工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3、市文化局 负责市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网吧的环境卫生监管。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达不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歌舞厅、网吧进行整治。 14、市交通局 负责辖区内地方道路维护,道旁垃圾杂草清理。 15、运城公路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 负责全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旁加油站、停车场、餐饮店、服务区内环境卫生及旱厕改造。 16、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窗口单位 负责站内环境卫生、监督站(场)内从业机构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17、市爱卫会 负责整治活动的信息交流、部门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厕所的技术指导。负责制定机关单位卫生标准。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卫生创建活动。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责任单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卫生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进行阶段任务督查,重大活动通报,及时向省爱卫办报告督查情况,确保任务完成。 18、市疾控中心 配合市爱卫会对全市城内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督导检查及日常工作。 19、市卫生监督所 做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督工作。加大各类卫生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城市“六小”行业的卫生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行业、门店坚决不予许可。对违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 20、市直工委 负责市直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卫生创建竞赛活动。 21、市广播电视局,运城日报社 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辟专栏,组织大讨论,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4月15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发动动员阶段。时间4月15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都要结合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活动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治阶段。时间5月1日至10月31日。本阶段由三个小阶段组成。 要求横向到村,纵向到户,不留空白,不漏死角地进行废弃物清理、陈旧垃圾清运。开展行业卫生整治工作。农村以改厕、垃圾场建设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城市、县城做好卫生创建各项工作,迎接省卫生城市(县城)检查验收。要把健康教育、卫生创建贯穿在整治阶段的始终,引导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 第三阶段为督查整改阶段。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组织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检查评比,推荐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村(镇)、单位。卫生家庭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授牌表彰。获得省级荣誉的由市政府予以奖励。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负责,切实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把关,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各新闻媒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是要全方位进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大卫生”观念。 (三)通力配合,协同作战。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方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严格督查,奖惩兑现。市爱卫会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行动快、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单位要进行表扬鼓励;对工作消极、动作不大,无明显变化的县(市、区)、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市政府对取得省级荣誉的县(市、区)村(镇)单位将予以奖励。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