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和《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为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可持续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现就我市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高中发展,促进教育和谐”这一主题,按照“立足长远、系统思考,统筹规划、全面启动,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优化布局、加快实施”的方针,坚持“四个统一”,即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相统一,调整布局与创新机制相统一,优化外部发展环境与深化内部改革相统一,解决当前问题与促进高中教育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充分依靠各级政府,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高中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走出一条有中山特色的高中教育办学路子,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的核心竞争力,确保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二)发展目标。 1、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切实加大发展力度,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1年,全市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发展协调,适应中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充满生机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 2、根据现有在校初中毕业生测算,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将达到9.2万人(含面向本省欠发达地区招收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约7500人),比2007年增加约2万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规模将分别达到5.2万人、4万人左右,普高、职高均比2007学年增加约1万个学位。 (三)基本思路。 按照“抓住重点、有效增容,调整布局、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改革机制,加大投入、快速推进”的总体思路,促进高中教育快速发展、资源高效配置。 1、理顺办学体制,改革投入机制,全面激发办学活力。进一步理顺市、镇两级办学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办学责任,加大全市高中发展的统筹力度。一是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由市、镇两级按一定比例分担生均教育成本,切实落实市、镇两级办学责任;二是建立高中经费全市统筹调配机制,实行根据学生人数和生均教育经费划拨办学经费的制度,打破生源区域限制,全面激发办学活力;三是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高中教育,对民办高中公费招生部分给予经费补助。 2、以“有效增容”为主线,扩大现有品牌高中办学规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改建、扩建现有社会认同度较高、办学规模较大、教育教学质量有保障的高中为主,以适度新建为辅,通过“扩”(扩大规模)、“分”(初、高中分离)、“并”(撤并)、“建”(新建)等途径扩大办学规模,既解决增容压力,又确保教育质量提升,真正实现有效增容,将高中教育量的扩张过程变为质的优化过程。 3、统筹安排,调整布局,合理配置高中资源。有效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和生源结构,撤并部分规模偏小、办学效益偏低的学校,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 二、重点工程与主要任务 (一)实施“扩容促优工程”,迅速壮大普通高中优质学校集群。 1、至2011年全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到12所(中山纪念中学、市第一中学、市华侨中学、市实验高级中学、桂山中学、市第二中学、龙山中学、小榄中学、濠头中学、东升高级中学、杨仙逸中学、东区中学),其余普通高中均达到省一级学校办学水平,市直属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90个班(50人/班),其它骨干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60个班(50人/班)以上,全市形成13-15所优质高中集群,达到5.2万人左右的总体规模。 2、扩建中山纪念中学、市一中、市华侨中学、市实验高级中学(2008年4校均按90个班规模招生),市二中(2008年按72个班规模招生),龙山中学、濠头中学、东升高级中学、小榄中学、杨仙逸中学(5校均按60个班规模招生),古镇高中(按48个班规模招生)等11所普通高中。 3、搬迁桂山中学、东区中学(2校均为60个班办学规模),撤销五桂山学校、南头中学、民众中学等3所学校的高中部。 (二)实施“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工程”,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规模。 1、结合经济组团发展规划,进行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重点建设5所市直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市高级技工学校),保留优化6所镇(区)办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确保2011年全市建成11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迁建市中等专业学校(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到120个班、6000人),扩建市高级技工学校(规划在校生规模为120个班,2011年达到107个班、5360人);3所市直属组团中等职业学校均按80个班,4000人规模建设;其余的镇(区)理工学校(职业中学)达到60个班、3000人左右的规模。 3、小榄第二中学附设职中、阜沙职中、板芙职中、神湾中学附设职中、良都中学附设职中、卓山中学附设职中从2008年起逐步停止招生。 4、组建市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市职业教育园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前建成设施完备、设备齐全,涵盖全市职业院校骨干专业、服务职业院校学生实训及全社会各类人员培训的现代化实训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 各镇(区)要以本《意见》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论证,编制本镇(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有力措施确保重点建设工程如期完成。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或镇(区)有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校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确保实现《中山市普通高中学校2008-2011年发展规划表》(附件表一)、《中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08-2011年发展规划表》(附件表二)的各项指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实施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一把手工程”。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重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市政府成立由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编制)、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科技、经贸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山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定期研究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解决高中阶段学校设置、布局结构调整、师资队伍建设、土地利用、基本建设、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联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制度,及时为学校排忧解难,确保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如期实现。 2、完善党政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对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建设和经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和考核,特别是对重点建设工程要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激励机制,对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三)改革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1、改革高中阶段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合理的经费分担制度。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测算、核定各类公办高中生均教育成本,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经费采取“市镇两级分成共担,按人划拨”的方式进行统筹调配。即学生户籍所在镇(区)政府按生均教育成本承担高中教育经费,学生在何校就读,经费即划拨何校(包括民办高中)。高中办学经费全市统筹,由市按学校办学规模和生均教育成本统一拨付,确保各校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2、加大教育投入,促进高中阶段教育超常规发展。按规划分年度至2011年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投入。全市总投入约36亿元,普高、职高发展各投入约1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约25亿元,镇区财政投入约11亿元;市高中发展专项经费增至每年8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镇区高中建设贴息贷款,6000万元用于分担镇区高中建校成本。 (四)全力以赴,又好又快地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部门将2011年前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学校的用地列入土地使用近期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列入规划的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学校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按照便捷、规范的原则,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开辟学校新建、扩建项目“快速通道”。允许在市政府统一规划、核定建设标准的前提下,采用多种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学校建设进度。对学校基本建设各项规费,凡属可以免除或可收可免的予以免除,最大限度地降低学校征地和基建成本。 (五)多管齐下,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1、各级政府要根据办学规模和课程设置要求,按年度及时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编制并配足教师,外引内培,建立一支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水平教师到高中阶段教育相对薄弱的镇区学校任教,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有技能专长的人才兼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专业教师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推进高中教师继续教育与校本教研的一体化进程,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加大高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的培养力度,不断壮大优秀骨干教师群体。统筹兼顾,调配安置好布局调整学校的教师,不得解聘合格高中教师,确保高中教师队伍的安定有序。 2、进一步完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有序流动、有效激励的运行机制。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提高教师待遇,确保高中阶段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六)完善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进一步优化高中生源结构。 依据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实际布局,立足全局,通盘考虑,合理配置生源,优化生源结构。一是调整中考科目,将历史、生物、地理纳入中考范围,增强文科在中考中的地位,优化生源结构;二是进一步完善初中生综合评价,扩大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直接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三是制订优秀初中毕业生(特长生)标准和相关招生政策,促进人才的多样化发展;四是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将相当部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根据镇区人口和办学水平直接分配到镇区的招生方式,逐步将单纯的升学竞争引导到办学水平竞争的良性轨道上来;五是打破现有镇区高中只在本镇区招生的格局,按照尊重学生志愿,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七)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继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继续大力推进“振兴初中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义务教育质量过关、过硬,为全市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八)加强教育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齐心协力抓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局面。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民生工程。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努力推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中山市人民政府
附件:2008-2011年中山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数据表(一至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