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北京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生态建设成果巩固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打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经济高效型林下经济,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林下经济是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林下经济是首都农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发展林下经济,对于加快首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30年来,首都经济实力迅速壮大,科技智力优势明显,市委提出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审视林下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持科学发展,实施精品战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丰富生态文明内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已连续两年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累计发展16万多亩,产值突破12亿元,带动农民就业6万多户、24万多人。但是,目前首都林下经济的发展水平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稳定发展、农村的平稳较快繁荣、农民的持续增收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发展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林下经济发展成为郊区农村的优势产业、强势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林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发展我市林下经济,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首都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发展机遇,尊重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围绕生态、科技、人文,实施精品战略,推动北京林下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林下经济是拓展农村人口资源环境空间的重要举措。发展林下经济的目标,一是充分发挥林下经济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促进郊区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进一步丰富生态文明的核心内涵。二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实现以销定产、产销并举的发展格局。三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实行集约型生产,为首都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四是按照实施精品战略的要求,加快林下经济的组织化、专业化、有机化、特色化、标准化发展,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增收。总之,在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结构,建立竞争力强、区域分工合理,生产、加工、销售统筹安排、覆盖全面的林下经济产业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如下原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农民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护现有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林下经济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发展适合区县功能定位的林下经济产业;始终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林下经济类型,不断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 三、林下经济产业布局与主要模式 根据北京地域资源状况和区县功能定位的特点,林下经济产业总体布局分为三个产业群。 一是在近郊区发展都市型休闲观光林下经济产业群。重点在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顺义区和昌平区平原乡镇,依托距离城市近、交通便捷的区位优势,发展参与式体验园、旅游休闲观光园、精品展示园,建立产品交易市场和配送服务中心,直接为城市居民消费服务。 二是在远郊平原区发展产业循环型集约化生产示范产业群。重点在通州区、大兴区和山区县的平原地区,依托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发展林下林缘沙地饲料桑、果桑、食用菌标准化生产、香草、绿色养殖示范园和设施产业,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三是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发展仿野生、近自然生产示范产业群。重点在门头沟区、房山区、怀柔区、平谷区、延庆县、密云县等地发展高效功能性玫瑰、文冠果、油葵等产业。依托山场资源优势和退耕还林工程,发展仿野生食用菌和药材,进行有机、近自然绿色种植、养殖。 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灵活多样。目前,适合我市发展的林下经济模式主要有林菌模式、林禽模式、林药模式、林花模式、林草模式、林桑模式、林粮模式、林蔬模式和林油模式等。 四、发展林下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发展一村一品产业。 按照构建城乡一体化经济体系要求,紧紧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林下经济产业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根据近郊、平原、山区区位优势、区县功能定位和市场需求,结合走廊经济、流域经济、沟域经济、园区经济,确定区县优势林下经济产业,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一村一品唯一性特色产业。 (二)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延伸产业发展链条。 摸清现有资源现状、产业类型和产量,积极整合,培育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旅游观光业。大力发展新型轻工产业,建立加工制造、产品销售展示园,鼓励观光采摘、体验式林下生态休闲旅游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单一的一产向二三产业发展,建立生产、加工、销售、旅游休闲观光的产业链。 (三)积极协调,政策集成,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积极协调财政、发展改革、金融等部门,保持对林下经济林菌类、种植类、养殖类补贴政策的延续性。按照部门联动、政策集成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农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科技推广、成果转化、技术引进和新兴产业项目等。加大产业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对产业用水、电、路和产品加工设施进行扶持。建立政府扶持、企业承担、中介操作、银行把关的联动机制,设立担保公司和产业基金,对农户和企业的小额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对贷款企业和农户采取适当的比例进行财政本息补助、贴息补助和本金偿付。 (四)壮大协会,抵抗风险,建设风险互助体系。 扶持壮大现有产业协会,鼓励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生产资料购买,产品运输、贮藏、加工、销售,以及与产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农户交一点、企业捐一点、政府配一点的筹资方式,建设产业风险互助体系,保护农民利益,防止产业发展大起大落。 (五)科技支撑,加强服务,建立配送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鼓励科研院所与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户合作进行产品研发,特别是优先研发产品的精深加工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技术集成,推广良种培育、有机栽培、节水灌溉、标准化生产等先进科技成果。结合生态林补偿机制,扩大山区食用菌、药材等林下野生、半野生发展规模,壮大功能性玫瑰、芳香型草本、饲料桑、果桑等新的林下经济种植面积。建立市级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为农户和企业提供优质种源、种苗、技术培训等服务,搭建产品配送销售服务体系。 五、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劳动密集型、科技密集型的林下经济产业实践中,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切实担负起林下经济工作的指导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研究本地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目标、优先领域和优势项目,制定产业发展措施,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二)加强服务,做好培训。 各级政府部门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服务工作,制定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政策,建立高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产业培训基地,组织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对农户开展产业培训,提高产业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大宣传,正确引导。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林下经济发展意识,充分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区县功能定位,生产中高端消费产品,创造唯一性特色产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林下经济产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