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卫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19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提高全民防震避险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真正使地震应急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09年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预案修订和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工作。 (二)工作目标。年内各中小学要普遍进行一次地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市、县各大医院也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各重点单位、大中型企业、金融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通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完善修订地震应急预案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中卫市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每年都要对各自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于当年3月1日前报送市地震局备案。 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十六条的要求: (一)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三)处置程序; (四)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三、加强应急救援模拟演练 地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要依据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进行。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 (一)演练的目的意义; (二)演练的组织指挥; (三)演练的时间、地点; (四)演练的内容。如人员疏散、撤离的路线、地点、避险、自救、互救等; (五)容易发生次生灾害设备的处置,如水、电、气设备的关闭等。 四、强化措施,明确职责 (一)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在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地震局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的督促、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示范演练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地震演练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演练工作有序开展。 (三)应急救援演练的时间方式,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确定。 (四)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规范模拟演练的程序、内容,保障安全,确保应急救援演练取得实效,圆满完成任务。 (五)演练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市地震局备案,对演练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六)对没有按要求进行演练的单位,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 (七)中宁县、海原县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单位名单
主管部门 重点单位 时 间 市教育局 市属各中小学116所。其中:中学25所;小学91所(不含中宁、海原)。 5月15日至7月15日 市卫生局 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第三人民医院 市中医院 8月1日至8月31日 人行中卫市支行 中行中卫支行 工行中卫支行 建行中卫支行 农行中卫支行 9月1日至9月31日 市旅游和商务局 开盛购物中心 新华百货商场 10月1日至10月15日 市经委 美利纸业集团公司 宁夏红集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