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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湖南专员办关于做好湖南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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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湖南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24
【实施日期】 2009-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湖南专员办关于做好湖南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

  为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2号)精神,我办结合湖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专员办关于做好湖南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厅(局)对我办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湖南专员办关于做好湖南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2号)精神,结合湖南省情况和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如何做好湖南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湖南专员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

  为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的组织领导,我办将于近期成立"湖南专员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处长为组成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政策宣传、建立工作台账、草拟检查计划、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召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联席会议

  为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工作,我办将不定期召开湖南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加强与湖南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尽量避免重复交叉检查。近期,将讨论并建立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报我办工作安排和打算,旨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加强指导与服务,达到促进湖南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三、对前一阶段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安排、拨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监管信息库,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和资金投向

  为掌握资金投向,我办将对前一阶段中央财政投资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安排、拨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调查摸底工作需要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2号)的要求,湖南省财政厅将相关资金安排文件抄送我办,在此基础上,我办将对资金安排文件进行梳理和整理,建立项目档案和监管数据库,全面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规模、资金筹集和拨付情况,从中梳理分析确定重点项目,为专项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四、选择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以及投资规模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开展查前调研

  我办在对项目资金安排、拨付等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后,将从中选择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以及投资规模大、影响面广的1-2个重点项目资金开展调研,如江河治理、廉租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性工程资金,紧紧围绕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质量等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开展调研,为专项检查积累经验。

  五、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重点项目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

  除财政部安排的专项检查外,我办将在未来两年内,每年安排1-2项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和要求如下:

  (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分配情况。重点检查资金在省、市、县的分配以及配套情况,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滞留、截留或者挪用情况。

  (二)检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在项目申报审核、论证方面是否做到严格把关,程序是否到位,是否确保资金投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建设。

  (三)在加强资金安全性检查的同时,注重资金的使用安全,加强资金的有效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通过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拨付使用和政策出台前后当地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评价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的效果。

  (四)对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大惩处力度。特别是针对以下问题,除及时叫停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之外,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一是随意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减建设规模;二是将资金用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和项目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三是将资金用于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将资金用于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五是工程仓促上马或盲目赶进度而导致质量安全隐患,出现"豆腐渣"工程。

  (五)加强调查研究,为中央后期政策出台和资金投向安排献计献策。在专项检查中,加大政策执行情况、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今后资金投向需求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及时反馈,充分发挥"耳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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