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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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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24
【实施日期】 2009-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各地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报刊社(编辑部):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8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2009)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度我省报刊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刊年度核验的范围

  凡经我局登记注册,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期刊,均须参加2008年度核验。

  二、报刊年度核验的主要内容

  详见《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三章、《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章。重点审核以下主要问题:

  (一)报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二)报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三)报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四)报刊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一号多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五)报刊记者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六)报刊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七)报刊经营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三、报刊年度核验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前,请各报刊社(编辑部)按照“年度核验表”的内容要求,在我局政务信息网进行《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网上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由我局政务大厅进行网上预受理(即初核)。个别在线填报电子表格有困难的可提前与我局政务大厅办事窗口联络,委托代理网上报送材料。

  (一)年度自检报告。按照本通知“报刊年度核验的主要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如实写出《年度自检报告》。对于存在违规行为,在年度核验中能够如实自查自纠的,视情况或不予追究或者从轻处理;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暂缓年度核验、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或采取其他相应的行政措施。

  (二)《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

  《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须如实填写,其要求同本条第(一)项。网上填报的表格经我局政务大厅初核后,由各单位用A4纸打印成纸质表格,报主办、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并送属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由于表格设计原因,请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报刊出版单位的年度自检报告上加盖公章)。年度核验表1式3份,其中1份由报刊出版单位存档备查,其余2份随年检材料一并报送我局和总署新闻报刊司。

  《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电子版(word格式,可将网上填报通过初核的电子表格下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gdbk@vip.sina.com,电子版文件命名按附件5要求。

  (三)样报(样刊)一套。报纸缴送2008年12月31日前连续出版的15期、2009年2月28日前连续出版的15期各一份;期刊按下列办法缴送:月刊以上的缴送2008年度全年出版的各期和增刊各一套,半月刊的缴送2008年下半年各期和增刊各一套,旬刊以下的缴送2008年10-12月出版的各期和增刊各一套。

  (四)报刊年度核验时间要求

  《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网上填报于2009年3月10日开始。纸质材料于2009年3月25日前送我局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请各报刊社(编辑部)按照上述要求,务必在规定的核验时间内送检。如无正当理由,经催报后15日内仍不参加年度核验或不报送年度核验材料的,我局将报新闻出版总署撤销该报(刊)出版许可证并注销登记。

  报送材料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水荫路11号一楼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电话:(020)37592337,37601697。

  各报刊社(编辑部)在核验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向我局新闻出版管理处咨询。电话:(020)37606967、37592378。

  网上填报如有疑问,请向我局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20) 37605652。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  附件一:报纸出版年度核检表、期刊出版年度核检表

  附件二:2008报纸期刊年检网上报送操作及流程说明

  第一步,登录系统

  各报刊社(编辑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个人))登录“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xwcbj.gd.gov.cn),点击首页上方“网上政务”绿色按钮,通过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密码(随纸质通知附送,请牢记并妥善保存,登录后可修改密码),在左侧“用户登录”框进行登录(验证码按右边数字提示填写)。系统登录成功,进入第二步操作。

  第二步,填补申请单位(个人)基本信息

  系统已预先设定了“申请单位(个人)名称”1项,其余7项由申请人通过点击“修改信息”键,将“申请单位(个人)地址”、“申请单位(个人)邮政编码”、“申请单位(个人)联系电话”、“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是指网上报送人)、“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手机”、“申请人联系Email”等 7项填写完整并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之后,可通过点击“基本信息”查看资料是否填写完整,无误后,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网上填报年度核验表数据

  点击左侧“行政审批事项管理”键下的“2008报纸年度核验”或“2008期刊年度核验”项进入,点击右侧“提交业务表单”键进入网上材料报送页面(特别说明:为便于填写,该电子报送页面共分3页,与2页年检表格所有项目一一对应)。按要求依次填写各项(注:右上方有填表帮助,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看),材料报送完后,如果“网上预受理状态”项下显示“已提交”,则网上材料已成功提交。

  第四步,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网上预受理

  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将对申请单位(个人)网上报送的材料进行网上预受理,1个工作日后,预受理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单位(个人)。如果“网上预受理状态”项下显示“已退回”,说明村料填报有误,请查看短信息或致电我局窗口工作人员,需对错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并等待预受理;如果“网上预受理状态”项下显示“已通过”,说明网上报送工作全部完成。

  第五步,报送纸质材料

  为了确保数据一致及美观,今年报送我局的年检纸质表格必须通过网上打印出来,因此我局窗口将不接受手工填报的纸质年检表格。申请单位(个人)可直接点击“已通过”报送记录后面的“打印”按钮将网上报送的材料(即年检表格)直接打印出来(共3页),经主办、主管单位审核(含属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好公章后连同样报(刊)等材料报送我局。

  其它说明

  在每一次使用完系统之后,请点击左侧最下端“系统退出”按钮安全退出。如有疑问,可查看“系统帮助”或致电我局:系统操作问题020-37605652;年检业务问题020-37592337、37601697。

附件三:2008《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网上报送填写要求

  为规范填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电子表格,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无误,请各报社务必在填写时遵循以下格式说明。

  一、总体说明

  1.只要该项不输入汉字,仅输入数字、字母、连接线等字符,请一律在关闭中文输入法的状态下填写。

  2.对于无法输入的栏目,若为字符及其它请输入“无”,若为数字请输入“0”。

  3.对于数字类别,凡涉及有小数点的,请在小数点后统一保留两位数字,如25.36。同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后面所标明的计量单位,如“万元”、“万份”等,以避免造成较大的误差。

  4.对于日期类别,对于无法确定的日期,请统一输入“1”。

  5.对于电子信箱,若没有,请按“aaa@bbb.ccc”格式统一填写。

  6.对于网址,若没有,请填写“无”。

  7.对于审核及其它意见,请输入哪年哪月哪日,可直接在栏目内年、月、日前添加,比如“2008年2月18日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

  二、单项说明

  1.报纸名称:直接输入名称即可,不得加上书名号。如:南方日报,不得输入《南方日报》或南方日报社(编辑部)。

  2.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格式如“CN44-0001”,必须以“CN44-”

开头,注意CN为大写,同时该项请在关闭中文输入法的状态下填写 (参考总体说明第1项)。

  3.刊期:请按“日报”、“周一刊”、“周二刊”、“周三刊”、“周四刊”、“周五刊”、“周六刊”、“双周刊”、“旬刊”、“双旬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等规范填写。

  4.开版:请按“对开”、“4开”等规范填写。

  5.发行方式:请按“邮发”、“自办”、“邮发+自办”、“其他”等规范填写。

附件四:2008《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网上报送填写要求

  为规范填写《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电子表格,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无误,请各期刊社务必在填写时遵循以下格式说明。

  一、总体说明

  1.只要该项不输入汉字,仅输入数字、字母、连接线等字符,请一律在关闭中文输入法的状态下填写。

  2.对于无法输入的栏目,若为字符及其它请输入“无”,若为数字请输入“0”。

  3.对于数字类别,凡涉及有小数点的,请在小数点后统一保留两位数字,如25.36。同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后面所标明的计量单位,如“万元”、“万份”等,以避免造成较大的误差。

  4.对于日期类别,对于无法确定的日期,请统一输入“1”。

  5.对于电子信箱,若没有,请按“aaa@bbb.ccc”格式统一填写。

  6.对于网址,若没有,请填写“无”。

  7.对于涉及%的“比上年发行量增(减)”,若为增,直接写数字,若为减在数字前加“-”号(英文状态下的减号),如增加12.54%请输入12.54,减少0.96%请输入-0.96即可。

  8.对于审核及其它意见,请输入哪年哪月哪日,可直接在栏目内年、月、日前添加,比如“2008年2月18日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

  二、单项说明

  1.期刊名称:直接输入名称即可,不得加上书名号。如:岭南文史,不得输入《岭南文史》或岭南文史杂志社(编辑部)。

  2.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格式如“CN44-0004/K”,必须以“CN44-”开头,注意CN、K为大写,同时该项请在关闭中文输入法的状态下填写(参考总体说明第1项)。

  3.刊期:请按“周刊”、“旬刊”、“双周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半年刊”、“年刊”等规范填写。情况特殊的,另行说明。

  4.发行方式:请按“邮发”、“自办”、“邮发+自办”、“其他”等规范填写。

  5.开本:请按“16开”、“大16开”、“32开”、“大32开”等规范填写。

附件五:报纸期刊核验表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电子版(发送到gdbk@vip.sina.com)之前,请务必按照以下命名规则为《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电子文件命名:

  1、在《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的名称前加上相关报刊的CN号6位数字,前两位为地区代码,后四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两组数字之间用英文符号“-”隔开。

  2、样例:

  《南方日报》的报号为CN44-0001,其《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南方日报44-0001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doc”。

  《家庭》杂志的刊号为CN44-1066,其《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家庭44-1066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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