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二OO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二OO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二OO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医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完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监管和评价的长效机制;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严格准入管理,严厉查处非法和违法行医,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完善血液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推动自愿无偿献血,加强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监管,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深入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社区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医政其他各项工作。 一、医疗服务管理 (一)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深化医院管理。深入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发掘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医院加强管理,推进医疗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体系以及医院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开展医院等级评审,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长效机制。完善医院评价指标和评审办法,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绩效评价体系,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促进医院管理评价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准入和适宜性、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制度,对重点技术临床应用实施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安全。研究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对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措施,降低风险。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器官移植活动。 (四)强化临床用药的指导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建立全省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完善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络,积极开展处方点评制度,以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为重点,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在二、三级医院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用药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落实基本药物首选政策和不同级别、不同规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五)严格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监控网络,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定期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监督检查,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行为,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健全院内感染控制组织,完善院内感染监测网络,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管理。继续开展院感常规监测,组织推广目标性监测,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上报工作。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和监测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加强医疗急救工作。加强对急救中心(站)的管理和评价,提高能力,规范行为,保证快速、规范、有效地开展院前急救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急诊科建设和管理,开展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和急救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急诊急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八)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和信息公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院务公开示范点的指导、推广工作,推动院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的有效落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信息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质量信息公示发布制度。 (九)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组织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的调研和调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十)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进一步加强临床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工作,保证检验质量,提高检验水平,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的实施,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十一)进一步加强临床专业质控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有效地开展质量检查、评价和公示,规范医疗机构专业科室的管理,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医学会、医师协会、医院协会、护理学会和输血协会等学会、协会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和医疗机构的检查评价。 二、医疗市场监管 (一)完善监管制度,推进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市场日常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新方法、新措施,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打击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诊疗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不断改善。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巡查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二)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擅自扩大诊疗范围,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检查、虚假诊断、虚假治疗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三)加强医疗广告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审查出证制度,加大医疗广告监测和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正确引导群众就医。 (四)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严格实行规划准入和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级别、类别、诊疗科目和基本标准审批医疗机构。逐步完善和落实医疗机构的分级分类准入制度,加强和完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建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审批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审批、日常监督和校验管理的信息系统。 (五)加强医师考核管理。深入贯彻《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医师的定期考核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建立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卫生部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专科医师准入管理试点工作。 (六)加强对医政管理、医院管理和执法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管理知识培训考核与经验交流,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三、卫生支农 (一)推进卫生支农长效机制的建立。认真总结和推广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政策措施,加强督导检查、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估,推进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保障卫生支农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卫生支农项目管理。积极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的深入开展,有效提高贫困县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政策措施,丰富支农形式。严格执行城市医生晋升职务前以及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新聘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的规定,使城市医务人员“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探索卫生支农的新模式,拓宽工作渠道,丰富工作内涵,增强卫生支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经常性送医送药、巡回义诊等活动;利用农闲和节、假日积极开展卫生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四)加强对口帮扶社区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机构的关系和管理制度,加大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就医。 四、血液管理 (一)完善血液保障机制建设。大力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知识,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不断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加强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建立促进无偿献血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障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二)加强采供血网络和质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偏远地区储血点建设,保证血液供应;完善采供血机构的考核评价标准和制度,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强化督导检查,促进血站和单采血浆站规范化建设,保证血液质量和安全。 (三)强化监管。坚持日常监督和不定期督导相结合,依法加强对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浆)活动,规范执业行为,保证采供血工作质量和安全。 (四)推进网络信息化建设。按照《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采供血和临床输血信息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时监控采供血和临床输血,提高血液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完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开展临床输血专项培训,提高临床医务人员血液安全意识,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检查评估,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合理。 五、护理工作 积极推进《护士条例》、《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调研评估,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完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加强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重点专科护理领域护士骨干培训工作,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促进临床护理的专科化发展。贯彻落实《河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加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组织做好换证工作。 六、其他工作 (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前期调研工作,了解医疗资源现状,分析研究公立医院现行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弊端和制约因素,参与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具体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二)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妥善化解和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和优化医疗执业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防盲治盲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推进《河北省防盲治盲规划(2007-2010)》贯彻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四)加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及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慈善项目的管理,推进项目工作开展。 (五)根据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做好禁毒人民战争相关工作。 (六)按照《二OO九年河北省冬季征兵工作方案》,抽调医务人员参加征兵体检工作,对各地征兵体检组组长、主检医生进行专项培训,完成全省征兵体检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