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鲁政发(2008)85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信息产业成为重要支柱和先导产业,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732亿元,软件产业规模占全省的61%,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IIIC)等国家级产业园区相继落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信息高速公路体系,移动电话用户505.5万户,宽带网用户88.7万户。信息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传统产业改造成效显著,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电子政务稳步推进,社会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逐步加强,信息化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对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新任务,对照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我市信息化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本地化产品配套能力较弱;信息化体制机制尚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基础网络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步伐不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等。 大力推进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挑战的有效措施,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省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信息化推进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我市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自主创新,把大力推进信息化作为加快省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围绕建设区域信息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建设与强化管理相结合,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信息化建设。注重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和综合利用,促进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投资。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宏观规划与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信息化发展新格局。 3.自主创新,扩大开放。建立完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和研发成果转化机制,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加强国际和国内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增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信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4.以用兴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发展与信息技术应用相结合,以信息产业发展为信息技术应用提供坚实基础,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产业发展拓展市场空间,形成信息产业发展与信息技术应用协调互动机制。 5.需求导向,服务民生。紧密结合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加快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引导大众信息需求和消费,让信息化发展成果惠及全民。6.管理安全,稳定可靠。坚持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构建完善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2年,建成产业发达、设施先进、资源丰富、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区域信息中心城市。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2000亿元,年均增长26%,其中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800亿元,软件业700亿元,信息传输及其他信息服务业500亿元。基本建成多网融合、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信息传输和服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移动电话普及率90%,家庭宽带普及率70%。信息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得到普遍应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服务完善,信息消费市场繁荣,市民信息化素质普遍提高,城市基础信息资源基本实现整合与共享。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打造省会经济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以碳化硅材料、12英寸晶元芯片、LED外延片、光伏电池和电子市场等大项目建设为带动,建设半导体产业基地和整机制造基地、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基地、自动控制和计算机外围设备产业基地、线路板和元器件产业基地、机电配套产业基地等六大产业基地。进一步做强计算机/服务器、汽车电子和信息家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基础配套产业发展,培植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RFID(无线射频识别)等新兴行业,拉长产业链条,打造具有全国一流水平的产业集群,再造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新优势。 2.突出发展软件产业。坚持自主研发和软件外包并举,创新发展思路,拓宽发展空间,扎实推进“部省共建济南软件城”项目,进一步完善齐鲁软件园软硬件环境,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园区。大力发展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抓好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完善软件服务外包绿色通道,建立国家级“中日IT桥梁工程师示范交流基地”,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发包企业,建立境外接包网络,增强服务外包接单能力。加快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企业集聚和骨干企业培育,支持民族原创、健康向上的动漫游戏产品创作和研发,促进动漫衍生产品的综合开发,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动漫游戏产业聚集区。强化基础软件研发,加快行业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产业化步伐,逐步形成门类齐全、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济南软件”整体品牌,打造“中国软件名城”,实现我市软件产业的新跨越。 3.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业,重点发展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积极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服务业务。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业,鼓励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信息资源公益性和商业性开发,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开发数字内容产品,提供网络化服务。做大做强计算机服务业,积极推动系统集成、工程监理、项目咨询、安全评测、网络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维外包等行业发展。 (二)加快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步伐,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 1.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对传统工业的改造。以汽车、钢铁、石化、机械装备、建材、电力、食品药品等行业为重点,加快产品研发、生产、营销、管理四个环节的信息技术改造,推进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行业的改造,推广节能降耗信息技术及产品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鼓励工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信息产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积极吸纳、转化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2.积极培育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信息化,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推进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各类信息服务“进村入户”。积极发展智能控制、精准农业等先进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重视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完善农产品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一批县域经济、乡镇经济特色网站,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开展互联网应用。 3.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对服务业的融合提升。加大商贸流通业信息技术改造投入,构建商品市场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市场监控体系、商业信用体系和网络及信息安全体系,发展以连锁经营、网上支付、集中配送为代表的现代商业形态。加快推进金融、旅游、交通和物流信息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数字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和配套服务体系,培植网络经济新亮点。 (三)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1.完善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务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由安全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数据中心、备份中心组成的网络支撑环境,形成全市统一、功能完善、安全保密的网络平台,为全市各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2.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加快宏观经济、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重点建设机关协同办公、公共服务、应急联动等公共应用系统。以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突破口,带动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和综合利用。 3.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整合各部门政务公开、政策咨询、业务受理、监察举报等对公服务系统和公益性信息资源,建成一站式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深化财税、审计、工商、质监等关键业务系统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环境污染监控等重点业务系统建设。 (四)扎实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信息化服务水平。 1.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建立市、区、街道三级数字城管信息网络,扩大数字城管覆盖范围和管理内容,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动态化水平。加强地理信息、城市规划、智能交通、国土房产等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城市智能化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效率与水平。以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为突破口,建设“一卡通”信息交换平台、支付平台和服务网络,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整合防汛、防疫、地震等公共安全应急信息系统,加快城市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2.加快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化步伐。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整合开发教育信息资源,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提高教育事业现代化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管理、服务和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3.加快信息化社区建设。按照“厅(便民服务厅)、屏(便民服务屏)、线(便民服务热线)、站(社区综合信息网站)”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缴费、购票、家政、电子商务、呼叫中心等各类便民信息,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构建社区政务信息平台,整合政府社区服务信息资源,实现社区政务信息服务“一口受理、一网协同”。完善社区信息服务工作机制,形成方便高效、运转协调的“一站式”社区信息化服务体系,到2012年建成200个信息化示范社区。 (五)切实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为信息化建设提供网络支撑和安全保障。 1.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做好新城区网络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快主城区信息管线的综合改造。加快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网,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改造,着力建设有线、地面、卫星相结合的数字广播电视网络。加强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网络的覆盖面。 2.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全面推行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切实增强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健全网络信任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信息安全应急支援队伍,组织开展攻防演练,增强对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 3.加强通信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无线频率资源,提高无线电干扰查处能力,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建设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健全城市应急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与协调机制,提高应急通信保障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与行业自律,推动无线基站等基础设施共享共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把信息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建立健全信息化领导和组织机构,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加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分类指导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加强对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完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市公用信息平台的统一管理,促进市直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新格局。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信息化建设投融资政策,强化投融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信息化建设、增加信息技术开发投入,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给予重点扶持。各级政府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将信息化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增加。市政府设立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将已设立的1000万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变更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再予以适当增加。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基础性、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人才培养引进和跨部门信息化重点业务系统、示范项目建设等。信息化专项资金由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管理,避免分散投资、重复建设,切实保证投资效益。 (三)加强技术创新和对外开放。加大对信息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产业联盟和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驻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优势,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推动“政企产学研金”的紧密结合,着力培养自主创新能力。以重点园区和骨干企业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投资额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外资项目,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信息产业国际化水平。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多层次、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就业创业环境,以各类园区和重大项目为依托,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大力扶持信息技术社会培训机构发展,推进培训机构与大专院校、骨干企业合作,建设一批人才实习基地、实训基地和交流示范基地,加大紧缺专业和实用人才培养力度。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抓好《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依法加强信息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工作绩效考核,把信息化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大信息化宣传力度,普及信息化知识,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营造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