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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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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发〔2009〕13号
【发布日期】 2009-02-24
【实施日期】 2009-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市的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川委发(2006)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巩固、深化前阶段生态区(市)县创建成果,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疏缓资源环境约束瓶颈,构建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安全的生态支撑体系和生态的社会文化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和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坚持发展第一、环境优先,遵循生态经济规律,遏制牺牲环境和以生态换经济的粗放型发展;坚持重点突破、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一岗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城乡生态系统功能得以增强,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综合质量稳定良好,完成5个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基本形成城乡环保一体化均衡发展基础。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显著上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以及消费模式,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14个郊区(市)县80%以上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全市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基本形成城乡环保一体化均衡发展优势,基本建成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级生态市。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建立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

  1.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生态市建设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禁止建设除国家规定许可以外的项目;控制限制开发区的土地开发规模和强度,限制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加快优化开发区的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提升生态经济效益。

  2.转变发展方式。推进ISO14000环境认证;培育优势产业及优势环保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落后工艺、产能退出机制。

  3.完善政策导向。健全特许经营制度,落实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垃圾与脱硫发电等优惠政策;制定排污权交易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水源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机制,建设“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

  (二)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

  1.加强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流域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备用水源建设;综合治理扬尘、燃煤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噪声及油烟污染;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与综合利用体系。

  2.突出生态保护。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协调农村聚居点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均衡城市绿地与乡村耕地、基本农田布局;加快推进198区域生态建设整治和各类保护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防止外来有害物种侵入;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台账。

  3.加快生态恢复。实施组团式、复合型城市群发展战略;疏缓径流污染、湿地退化、“热(浊)岛效应”、酸雨影响、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生态制约瓶颈;加快地震灾区生态恢复,推进建设人工生态系统,加快恢复城市区域生态承载能力。

  (三)构建安全的生态支撑体系。

  1.构建诚信体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行为等级定期审核和评估制度,定期通报优秀环保信用企业和环保诚信污点企业名单,实施评优创先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2.完善预警体系。健全重大生态环境灾害预警系统,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灾害应急监测和环境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生态遥感监测为主、地面监测为辅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专业队伍等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健全监管体系。明晰环境监管职责,形成全覆盖、网格化的监管体系;逐步开展土壤、核与辐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态质量等领域的监测监管,形成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环保会商、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制度。

  (四)培育生态的社会文化体系。

  1.倡导绿色文化。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生态文明观;将环境保护意识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绿色环境文化。

  2.创建绿色单位。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村镇、绿色企业、绿色工地、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创建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加快推进生态区(市)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建设。

  3.鼓励绿色消费。增强绿色出行和节水、节电、节能环保意识,推广清洁能源改造和使用;支持生产使用绿色、有机、无公害生态产品,抑制过度包装,避免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制定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推进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成立成都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健全投入机制。要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

  (三)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实绩考核、目标管理和问责制度;健全横向监督、层级监督、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报、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公平权。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  附件:

成都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组 长:葛红林 市委副书记、市长

  副组长:刘 仆 副市长

  成 员:兰成璋 市政府副秘书长

  市委宣传部、成都警备区、市发改委、市统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政府目督办、市气象局、市交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相关负责同志。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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