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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转型升级321行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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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发〔2009〕20号
【发布日期】 2009-02-24
【实施日期】 2009-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转型升级321行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温委(2009)1 号),现就实施我市“工业转型升级321行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施市委、市政府“创新强工”战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动力从资源消耗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产业结构从一般加工为主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产业链重心从制造环节为主向研发设计和市场营销两端延伸转变,产业组织形态从传统块状经济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企业经营方式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产品层次从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为主转变,努力构筑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主要目标。全力实施“工业转型升级321行动”,到2012年,初步形成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装备制造业跨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临港石化产业初具规模、生产性服务业基本配套、行业组织结构科学合理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比例达到20%左右;培育千个以上名牌产品或“三名”商标和百家质量信用示范企业,培育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知名品牌;市级以上工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8%以上。

  企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实施龙头企业培育“百龙计划”,培育100家以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发展方式创新的龙头企业和30家上市公司,通过整合重组,打造一批国际性的行业龙头企业,形成“百亿航母、十亿板块、亿元群体”的发展格局;实施中小企业提升“千星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形成1000家左右在技术、品牌、管理、营销等方面各具特色、竞争力强的示范性中小企业。

  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装备制造业主导地位进一步突出,其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形成一批以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为代表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其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打造电气、鞋革、服装、汽摩配、泵阀、印刷包装、专用设备、临港石化八大现代产业集群;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年均降低5%左右。

  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现代物流、商务会展、策划咨询、检测检验等服务行业快速发展,其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第三产业年均增速,形成若干个生产性服务集聚区,形成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逐步实现生产企业的服务外包,全面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二、大力实施工业转型升级321行动

  紧抓“促新、提优、汰劣”三条主线,突出两大重点,构建一个体系。即:紧抓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先进临港重化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促新”主线,紧抓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提优”主线,紧抓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汰劣”主线;突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进企业整合重组两大重点;加快构建一个布局科学、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着力做大做强汽摩配、船舶、泵阀、电气等行业,发展船舶、阀门等行业配套产品板块,带动形成比较完整的装备制造产业链,全力打造形成若干个装备制造的现代产业集群。强化成套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专用车、特种车等整车生产,10万吨级以上船舶以及工程船舶、高速客轮、客滚船、液化气船、游艇等船舶生产,核电阀门、高强度耐腐蚀泵阀、大型高温高压的特种专用泵阀生产等。积极发展模具、铸(锻)造、表面处理、紧固件等基础配套产业,实现精密化、模块化、大型化、自动化发展,提高大型配套和高端配套能力。

  (二)加快发展先进临港重化工业。依托我市沿海滩涂与岸线资源优势,加速大小门岛、状元岙港区、乐清湾港区、苍南芦浦等四大临港产业基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形成良好的开发条件。加快发展以石化、能源等为龙头的先进临港重化工业,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效果好的重大项目,尽快形成临港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三)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实施“135”技术赶超计划和技术创新“4个20”系列项目,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信息化项目,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百项百亿”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切实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重点发展风电装备、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液晶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工业经济的新增长极。

  (四)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引进与研发相结合,实现合成革、服装、制鞋等特色优势产业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加快打造现代产业集群,认真筛选培育一批有实力的企业,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的集聚规模,形成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布局合理、配套完备的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鼓励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鼓励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打造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引导制造企业向高附加值的品牌经营领域拓展,强化与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的对接融合,转变发展模式,积极开展虚拟经营,发展总部经济、创意经济等。以区域名牌创建为载体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创牌,规范区域名牌的运作,带动和促进区域产业发展。

  (五)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利用节能减排倒逼与资源能源约束,制定分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坚决限制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加快淘汰“两高九小”领域的落后产能。大力推进技术节能,组织节能科研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对共性、关键节能技术进行攻关,限期对可以改造升级的现有落后生产能力整改达标。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与管理模式,抓好一批节能型、清洁型示范企业和项目。

  (六)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若干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在滨江商务区、科技城核心区以及龙湾、瓯海中心区等地建设一批商务楼盘,专门用于吸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入驻,打造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平台。通过老城区“退二进三”,鼓励企业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兴办生产性服务业。把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作为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点,推进建设温州区域性金融集聚区,提升金融辐射功能。鼓励在产品设计、创意咨询、现代物流、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第三方服务龙头企业,逐步实现生产企业的服务外包。

  (七)积极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服装、鞋业、汽摩配、合成革、泵阀等行业内的资源整合,增强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抓好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做专做精主业,引导其进入龙头企业的配套体系和营销网络,形成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体系。抓紧研究设立股权交易中心,为企业股权改革、股权交易建立平台,为企业并购重组创造外部条件。

  三、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保障措施

  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要重点突破。电气、鞋业、合成革、服装、汽摩配、泵阀、船舶、模具、风电装备等条件较为成熟的行业可先行一步,制定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筛选一批促进行业转型提升的好项目、大项目,以方案带项目、以项目引投资、以投资促提升。同时,要切实落实以下保障措施。

  (一)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加强行业共性平台建设,每年选择若干个重点行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的技术中心、实验中心和检测中心等。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载体,鼓励建设行业研发与服务机构,集中建设一批孵化器和创业园,实现产学研的对接融合。在现有35个国字号产业基地中选择几个产业链完善、质量技术水平较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大的优势产业集群进行区域品牌的重点培育和宣传推广。继续开展全市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的创建和评选工作,开展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试点工作,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加大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力度。发挥在外温州商会和世界温州人营销网络优势,减少营销的中间环节,降低营销成本,进一步提高温州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境外中国商品城、国际大型专业展览等载体,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设立企业境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跨国合作信息库,举办产品销售和产业对接的合作交流活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同行业、跨行业企业之间进行联合,形成销售战略联盟,打造一批温州名品购物中心、品牌街区、商务中心和展示中心等,支持企业“抱团”抢占国内市场。支持建立网上中小企业产品供需信息库,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市场开拓模式。

  (三)抓好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储备和实施。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申报、收集和招商的力度,储备一批准备引进的国内外知名行业龙头企业项目、名牌产品项目和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项目,建立我市“创新强工”与转型升级项目信息库。集中梳理实施一批周期短、投资省、效益好、质量高、见效快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中小企业整体素质的提升。制定完善工业项目评估办法,对项目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投资强度、建设期限、技术水平、现实条件和市场前景进行评估,及时筛选好项目。加强工业转型升级考核,通过工业项目推进活动专刊、不定期到各地督查等措施,督促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拓展工业转型发展空间。把沿海产业带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重点加快瓯江口区、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等区块建设,尽快形成示范效应。督促各县(市、区)制订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征地责任,提前做好公开出让前的征地工作,保证工业“净地”来源,全市每年用于工业转型升级的用地不少于8000亩。认真做好11个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的扩容提升前期工作,抓紧准备相关申报工作,规范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全市标准厂房建设,通过“存量换增量”,加快城区“退二进三”、“退二提二”,引导城区中小企业入驻标准厂房。鼓励企业通过零土地技改,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深化企业解困减负。继续排摸梳理一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跟踪解决。落实减税缓税的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坚决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规定。继续落实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抵扣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落实好检验检测、产品鉴定、项目验收等相关费用的减免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列入市级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的,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六)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开发高端产品、企业整合重组、品牌建设,支持从市外引进和设立各类企业总部等方面。继续深化银企、银项对接合作,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状况,细化银企对接实施环节,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海外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工作,引导企业通过在境内外上市、私募股权融资、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渠道实现融资。规范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七)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提升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分层次、分类型开展培训。引进一批国内外创新型人才,支持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硕士生实践基地、留学生创新园等平台。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担的适用性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院校加强与企业的对口服务,鼓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员工专业培训、专业管理、定向培养、后援保障等服务,完善中小企业人才代理功能。在城市化推进与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加强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切实解决各类企业人才的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需求。

  (八)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将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协调小组更名为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创新强工及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联合审批,简化手续,加快项目落地实施。研究制定全市工业转型升级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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