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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规范渔政执法服装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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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上海市  
【发文字号】 沪渔监(检)[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2-24
【实施日期】 2009-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规范渔政执法服装标识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

  根据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渔政制服式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渔督[2008]60号)和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规范渔业船舶检验系统执法服饰标识的通知》(国渔(财)[2009]1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公示,统一规范渔政服饰标识。现将有关佩戴渔政制服胸标和臂章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  一、按照农业部渔政局和渔业船舶检验局有关要求,从2009年3月1日起,渔业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号、胸牌和臂章。

  二、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着渔业行政执法制服时,要严格风纪、穿着配套、标志齐全、保持整洁。树立和维护渔业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  三、统一渔政制服胸标和臂章样式

  (一)标识内容

  1、胸标。胸标由胸号和胸牌组成 。胸号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属地及执法证号码组成;胸牌由渔政标志和“中国渔政”字样及体现着装者职级的五角星组成 ,胸牌上五角星的颗粒数体现着装者的职级身份,其中科级以下二颗星,科级三颗星,处级四颗星,局级五颗星。

  2、臂章。臂章上标有渔政徽标、橄榄枝和两行字。第一行字统一为“中国渔政”。第二行字体现渔政执法人员的属地。

  (二)标识种类

  1、胸标分金属胸号、胸牌和软质胸号、胸牌。在穿着春秋制服(冬服)时须佩戴金属胸号、胸牌;在穿着制式长(短)袖衬衫和工作服时须佩戴软质胸号、胸牌。

  2、臂章统一用织麦工艺,深蓝色盾牌外形,外边包深蓝色线。着执法制服和工作服时必须佩戴臂章。

  四、渔政制服胸标和臂章佩戴要求

  (一)胸号佩戴在左胸上方、胸牌佩戴在右胸上方,具体为:春秋服(冬服)时,男士将胸号、胸牌分别戴在制服口袋上方,女士将胸牌、胸号分别佩戴在领口下第一颗扣子上方75mm处;着长(短)袖衬衫和工作服时,胸号、胸牌分别佩戴在上衣口袋上方;胸号、胸牌中间线与左、右肩中间线处于同一条直线上。

  (二)臂章佩戴在左臂上部、臂章上沿距左肩80mm处。

 

  上海渔港监督局

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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