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关于“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十一五”期间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新网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强化服务功能、惠农便农利农为目的,以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提升、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为重点,在全省加快形成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有序和谐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壮大50家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建设500个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左右、规范的市、县级配送中心,发展50000个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超市、连锁店,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五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三)基本原则: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服务功能综合化”的总体要求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小超市、大连锁”和“小网点、大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连结城乡、供销并举、综合经营、系列服务”的优势,努力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二是改造与新建并重,以改造为主。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网络资源,通过加快设施改造、整合重组资源、优化网络布局、加强网络对接,走低成本、高效益的联合发展路子。“新网工程”要与商务部门组织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搞好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三是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立足实际制定、实施扶持政策,支持“新网工程”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快速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近年来网络改造的基础上,推动以产权为纽带、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联合与合作,形成凝聚市场资源、联合发展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设施、整合资源、提升功能,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二、突出抓好“新网工程”建设重点工作 (一)培育一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突出经营主业,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把产权制度改革与培育大中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结合起来,通过产权重组、企业并购、投资融资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优化社有资本配置和产权结构,鼓励支持跨区域扩张,着力扶持、培育一批体制新、机制活、带动力强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带动“新网工程”建设。 (二)规划建设“四个中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本地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新网工程”建设要求和连锁网点布局,通过自建、联建等方式,加快规划建设农资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并以“四个中心”为平台,构建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现代经营网络,构建从回收、加工到综合利用的有序管理、协调发展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农村商品流通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 (三)大力推进农副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供销合作社要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集中地大力兴办专业市场,加快对现有大中型农副产品市场的改造、升级,完善仓储运输、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冷藏物流等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健全农副产品市场体系。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壮大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管理规范、产品特色突出的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品牌化农副产品,促进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等网络的有效对接,形成生产、加工、购销一体化网络,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 (四)着力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在“新网工程”建设中,要按照现代流通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从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等方面,加强对所属的直营店、加盟店的管理。通过创建和培育自己的连锁企业品牌,以品牌整合网络;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以管理规范网络;完善商品配送体系,以连锁配送对接网络;引入现代管理方式,以信息化技术支撑网络,形成健全的“新网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的整体竞争力。 (五)完善提升终端网络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在农村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结合全省开展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不断提升终端网络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供销合作社场地和经营网络,按照“形象新、环境美、功能全、服务优”的标准,将农技服务、中介信息、合作医疗、农家书屋、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项目建设与“新网工程”有机融为一体,形成合作共建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使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网络成为集商品供应、农副产品推销、农民致富信息传播、科技推广和村级文化建设活动的综合服务中心,力争满足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落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的领导。“新网工程”建设对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消费,规范农资市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新网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作用,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二)把“新网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重视优化配置供销合作社的传统网络资源,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把“新网工程”建设中的经营设施改造、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做好与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现有网络资源。 (三)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根据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71号)关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大支持力度,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新网工程’”的要求,从2008年起,对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省财政适当给予配套,主要用于引导和帮助供销合作杜系统建立完善农村连锁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及交易市场建设。省财政厅、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资金使用办法。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省级财政配套比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网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企业改制、项目立项申报、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土地征用、贷款融资等给予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实际,制定“新网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工作责任制,强化各项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