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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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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湖南省  
【发文字号】 湘商建设〔2009〕20号
【发布日期】 2009-02-24
【实施日期】 2009-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各中标销售企业:

  我省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商务、财政部门以及销售企业在宣传发动、网点备案、产品销售信息录入、补贴兑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销售产品信息录入不及时等问题。据统计,我省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万多台,但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产品销售信息只有2万多台,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信心。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快让农民得到实惠,现就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工作通知如下:

  一、严格按要求将产品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  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调度辖区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了解销售产品网上录入和补贴到位情况,督促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及时录入销售产品和购买人的相关信息。

  由于销售网点只有在收到产品实物和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收到相应的产品信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销售信息处理,因此中标销售企业在将家电下乡产品配送到销售网点时,还要将所配送的产品信息及时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传送到销售网点。同时,中标销售企业要加大对所辖销售网点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使销售网点工作人员熟练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  销售网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产品销售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

  二、加快补贴资金拨付速度

  各县(市、区)及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审核、兑付等工作,要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张贴明显的标识,以方便农民群众申报。各县(市、区)要在今年2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惠农政策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信心。

  三、做好政策宣传

  各级商务和财政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同时,各级财政和商务部门对前来申请补贴或咨询相关政策的农民群众,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必须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做到让农民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  四、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  各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及中标销售企业从今年2月20日起要每隔10天向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产品销售、资金补贴、问题建议和典型做法等情况。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向全省通报各市(州)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并将对各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及中标销售企业的信息上报工作给予考评。

  五、做好新增网点备案工作

  目前我省通过备案的销售网点6千多家,以后各县(市、区)新增销售网点工作定期在每月5—10日进行。各市州商务局在各县(市、区)新增销售网点工作完成后3日内将相关情况统计上报省商务厅。对达不到要求或违规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销售网点,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六、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  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严厉打击向农民高价销售中标产品、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非中标产品以及非法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中标销售企业要加强对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销售网点出现问题,中标销售企业要承担相关责任。

  特此通知。

 

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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