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200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努力实现“十百千”目标,即财政总收入净增10亿元,生产总值净增1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净增1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19%,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33.5%;工业增加值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历史可比口径),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8%;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5%。 一、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政策,推动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林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措施。扎实推进“三百工程”,做好干部驻村工作。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一体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二、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大力培育水产、水果、畜牧、蔬菜、食用菌、林业等主导产业,创建农产品优势产区,发展“一村一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做好莆田荔枝、度尾文旦柚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机械化。健全良种繁育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 三、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开展土地整理,建设3万亩高标准农田。完善农村水、电、路、沼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除险加固中小病险水库11座和病险海堤18.6公里,基本建成金钟水利枢纽、木兰溪霞林段防洪主体工程。争取木兰溪防洪工程三期、南北洋水系整治工程、金钟水利枢纽配套引水工程列入国家增投项目。启动金钟水利枢纽配套引水工程。新建一批渔港、海洋环境监测点、水产种质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区。继续改造农村电网。新增农村客运站(亭)200座、农村道路300公里,改造危桥27座。新建农村沼气池8860口。加快城乡宽带互联网建设,实现行政村以上区域全覆盖。 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新的扶贫标准,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致富。 五、做好扶贫工作。重点支持20个新农村试点村建设,挂钩帮扶20个革命老区村、民族村、边远山区海岛村、贫困村。“造福工程”搬迁4000人,地质灾害点搬迁588人。迁建秀屿村和罗屿村。继续实施库区移民后扶项目。 六、切实加强港口规划。完成《莆田港口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深化“三湾”控制性规划,加强兴化湾南岸岸线、前沿海域、后方陆域的规划管理。做好临港产业集中区、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修编临港村庄整治规划,争取调整兴化湾南岸海洋功能区划,优化港口发展布局。做好湄洲岛城镇规划。 七、完善港口配套设施。续建秀屿和东吴作业区12个深水泊位、湄洲湾深水航道二期等港航项目,争取开工建设罗屿25万吨矿石码头、湄洲湾火电厂二期配套码头、林浆纸一体化5个配套码头。建成福厦铁路莆田段、莆田铁路站房、莆秀高速公路、仙港大道和城港大道一期。继续建设向莆铁路莆田段、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扩建工程、省道201线、涵港大道一期、仙游环山区公路。开工建设湄永高速公路莆田段、城港大道二期、石门澳路堤、沁峤路二期、东吴(罗屿)疏港公路、省道202线涵江段、省道306线拓宽改造工程和秀港路。抓紧做好兴化湾南岸港口铁路支线、湄洲湾至台中铁路轮渡、福广高速公路莆田段、兴化湾南岸至尤溪高速公路莆田段、湄洲岛跨海通道、莆田机场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港区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堆场、锚地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八、培育发展临港产业。整合“三湾”资源,着力发展能源、石化、钢铁、船舶、林产加工、装备制造、港口物流等临港产业。加快建设LNG新增储罐、LNG冷能产业园、标准木业等重大临港工业项目,争取开工建设国航造修船基地、林浆纸一体化、石门澳临港产业园、国投湄洲湾配煤基地等重大临港工业项目,做好鞍钢冷轧、东吴石化基地、盘屿成品油储运基地、湄洲湾火电厂二期、莆田燃气电厂二期、莆田核电站、兴化湾南岸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铁矿石、煤炭、木材、建材、食品等临港物流园区,努力打造区域性港口综合物流枢纽中心。扩建木材检验检疫除害处理区。 九、优化港口发展环境。拓宽港口建设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港口开发与经营。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支持湄洲湾港口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港口设备投资,完善港口通关设施,建立健全口岸查验协调机制。加强港口安保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加快工业发展30条意见,集中力量发展八大产业。石化产业要引进中上游产品项目,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延伸下游产业链。装备制造业坚持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加快发展以数控机床及铝铸件为主的专业设备及机械配套件。能源产业要加快气电、风电、火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木材产业要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附加值高的深加工项目。电子产业要引导从加工装配向自主开发延伸,重点发展以小尺寸显示器为主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及电子新元器件和新材料。鞋服、食品、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要积极推进产品管理、品牌和营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十一、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开工建设闽中食品深加工、东峤风电场、新世纪覆铜箔板二期、华晶玻璃、绿森枇杷深加工等工业项目。力争开工建设光电伏特、丁基橡胶等生产性项目。跟踪服务66家重点企业和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投产项目。推动佳通轮胎、众和纺织、三棵树涂料、万鑫金属、中科盛华、日晶玻璃、万邦电子、鼎盛五金、荣兴机械等企业增资扩产。巩固壮大规模以上企业,扶持规模以下企业,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0家。 十二、加快工业园区和集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五大经济开发区、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和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继续清理工业项目闲置用地,盘活闲置厂房,改造“园中村”,建设标准化厂房,引导企业入驻。提高工业园区项目投资强度,提升园区产业集聚效益。 十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滚动实施30个市级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创建13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提升福建制鞋行业技术开发(莆田)基地建设水平。争创一批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成省级木雕古典家具质检中心。筹建橡胶、鞋类工业信息中心。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并采用行业、国家标准。充分利用“6·18”平台,嫁接一批技术创新项目。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新创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 十四、着力推进投资较快增长。今年新安排192个在建重点项目、93个预备重点项目和57个重点前期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235.9亿元。根据中央和省新增投资政策方向,策划对接一批新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增投项目盘子。 十五、着力保持进出口持续增长。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展会,开拓新兴市场。落实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对大宗优势出口商品给予出口退税补贴,增加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和保单融资贴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商品档次和科技含量。完善中国鞋业出口基地建设,申报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基地,创建天然气、橡胶、大豆和木材进出口基地。鼓励进口紧缺性资源性产品、原材料、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 十六、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完善城市商业网点,丰富商贸流通业态。续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动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指定的家电品种予以直接补贴。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消费信贷。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坑蒙拐骗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十七、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各类物流园区,完善工艺美术城配套设施,开工建设涵江商贸物流园、仙游商贸中心区、荔城物流园区、秀屿物流商贸园区等项目,抓紧建设鞋材服装、珠宝首饰、油画等专业市场,跟踪服务天喔食品、双赢物流等项目,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以软件、网络增值业务等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规范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设计、检测等专业服务业,培育发展创意文化等新兴服务业。培植总部经济、会展经济、休闲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态。提升交通运输、邮政、商贸、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社区服务业水平。 十八、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二手房和住房租赁市场,加大房地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标准。放宽二手房入户政策,实行外来人口购房市民待遇,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加快建设安置房和廉租房,逐步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十九、加快旅游业发展。提升妈祖文化品牌,创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5A景区和工艺美术城、九鲤湖4A景区。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景区交通网络,开发旅游新产品,发展妈祖朝圣、滨海休闲度假、工艺美术购物、生态农业、乡村、红色等特色旅游。鼓励建设一批星级酒店,提高旅游接待能力。 二十、强化城市规划调控作用。完成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加快城市近期建设地段、工业园区的控规编制,深化交通、人防、抗震防灾、防洪排涝等专项规划。完成南北洋城市生态“绿心”和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做好木兰溪两岸城市设计工作,塑造鲜明城市特色。 二十一、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建成市体育馆等一批场馆。加快城市园林和公用设施建设,实现城建投资65亿元。建成莆田客运枢纽中心站站房。打通荔港大道、莆阳大道一期、文献路东扩、河滨路等市政道路。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路灯夜景、供电通讯、给排水、环卫设施、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护城河五期、顶墩、宫口、笏石、鲤中等片区改造。强化城市管理,整顿交通秩序,美化市容市貌。 二十二、加快妈祖城建设步伐。继续建设妈祖城核心区桥梁、道路等基础设施,完成年度投资6亿元以上。加快建设莆田一中妈祖城校区。争取开工建设新安国际医院。建设自来水、污水处理设施,筹建22万伏变电站。推进文甲码头步行街、忠门物流园区、山亭商贸城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十三、提高内外资利用效益。积极引进外商、央企和省属企业,争取在临港产业、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继续实施“民资回归”工程。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努力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促进产业升级。积极参加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福建省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认真筹办第四届中国·莆田木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六届世界莆商大会、第四届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第十一届妈祖文化旅游节、第三届南北少林武术会演等重大节会活动。积极参加第四届兴安乡亲恳亲大会。 二十四、加强莆台港澳等地区经贸合作。继续办好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快湄洲岛对台客运码头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与台中港双向客运直航。启动秀屿港与金马澎货运直航。开展对台招商,加强莆港、莆澳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闽东北协作区交流活动。筹建向莆铁路沿线城市联盟,充分发挥向莆铁路对我市港口经济的带动作用。 二十五、积极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清理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乡(镇)财县管改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推进水、电、成品油、药品、医疗服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改革。继续抓好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积极推行代建制。 二十六、节约能源资源。修编第三次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建设用地监管,保护基本农田。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合理开发海洋资源,节约集约使用海域和岸线。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推进东圳等灌区节水改造,推广农业节水灌溉2万亩。继续实施“1520”节能示范工程,强化电力、化工、建材、轻纺、啤酒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节水工作,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二十七、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整治木兰溪、萩芦溪、南北洋水系等重要流域水环境,抓紧治理下磨溪,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水源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确保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继续治理噪声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促进生态修复。继续建设沿海防护林、山区生态林,造林更新6万亩。支持建设湄洲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 二十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开工建设闽中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仙游、荔城、秀屿、北岸等四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续建霞林、下黄污水提升泵站,完善市、县区污水管网和污泥处理设施。推进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废弃物处理厂、仙游寨岭垃圾处理厂建设。扩建大湖垃圾处理场,建成一批山区、沿海垃圾焚烧炉和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站。建立海上渔船溢油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小型设备库。 二十九、培植发展财源。加强主体财源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能形成产业链的重大工业项目,发展建筑业,扩大支柱财源。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基础财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落实促进旅游、会展、物流和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引进税收贡献率和附加值较高的服务型行业,增加第三产业的税收。 三十、强化收支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抓好大宗税源、重点税种征收。保证税款及时均衡足额入库。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扩大资金运筹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十一、优化金融环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工业项目、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创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推动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小额信用贷款。积极推进企业与基金公司、财务公司、创业投资公司合作。推行债券融资、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等新型质押方式。扶持担保机构。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三十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整合优化农村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校舍抗震安全加固改造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化解农村中小学债务。取消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更加重视学前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4所国家级职业学校和2所省级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骨干专业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力办好莆田学院和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市教师进修学院。重视特殊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十三、加快发展科技文化体育事业。继续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六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文明程度。完善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成莆仙大剧院和市博物馆,加快建设市艺术学校。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和福建妈祖乐府。推进“妈祖信俗”、莆仙戏申报“世遗”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力度。加强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精心筹办第十四届省运会,促进竞技体育上水平。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成果,推进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 三十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实施免疫规划,防治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稳定农村医务人员队伍,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市级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农民就医“一卡通”。提升改造10个乡镇卫生院。加快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市皮肤病防治医院等项目进度。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面,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十五、努力扩大就业。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就业3万人。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培训,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工作。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3.2万人。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十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机制。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建设市慈康医院、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和仙游县福利中心。新建扩建一批敬老院。 三十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创建“平安莆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以“两抢一盗”为重点的刑事犯罪。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信访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衔接机制。加强“五五”普法,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支持驻莆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继续加强统计、外事、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 三十八、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抓好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海堤除险加固、东圳灌区续建工程,通信网络建设工程,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助残扶孤救助工程,改造农村公路危桥项目,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治安联防队建设工程1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十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