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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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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甘肃省  
【发文字号】 甘农牧计〔2009〕66号
【发布日期】 2009-02-25
【实施日期】 2009-0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等部门对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把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尽快解决当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完成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保持100%;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100%;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同时,继续抓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杜绝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县(场)和已获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此项整治工作由种植业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三是在全省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和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奶牛重点养殖区。

  此项整治工作由畜牧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与《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整治工作由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整治工作由省兽医局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五)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确保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生产重点县(市、区)。

  此项整治工作由渔业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完善认证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整治工作由厅发展计划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七)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整治工作由厅调研法规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与《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16日-2月底)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整治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前)

  各市、县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甘肃省农牧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市、县农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落实监管责任。省级和各市级农业部门要不定期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效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2009年2月中旬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我厅农产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2月下旬,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厅发展计划处牵头负责)

  (二)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2月底前,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厅发展计划处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3月1日,开展以《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厅调研法规处牵头负责)

  (四)配合农业部做好相关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做好“农药市场监管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兽药专项整治和“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等一系列活动。(由相关处室和单位牵头负责)

  (五)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专题会议。12月上旬,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厅发展计划处牵头负责)

 

  附件:

  1、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组织机构.doc

  2、甘肃省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  3、2009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  4、2009年全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  5、2009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  6、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  7、2009年甘肃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  8、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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