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浙江省  
【发文字号】 浙土资发〔2009〕6 号
【发布日期】 2009-02-25
【实施日期】 2009-0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2009 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厅工作要点,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09 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工作要点

 

  2009 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保重点。积极保障中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我省已经明确的今明两年政府主导性的79 个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兼顾地方和社会投资项目。二是快审批。按照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并则并的原则,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权责”双下放,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审查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推进采矿权审批制度改革。2009 年1 月1 日起,将由市、县登记的新设置采矿权审批权限由省厅下放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化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需开采矿产资源的审批和登记手续,优先保证其采矿权的统一配号。三是强服务。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组织报批工作,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确保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2、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管控。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布局。完成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工作,争取尽早获国务院批准。11 个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内完成编制报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县、乡争取提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批复精神,遵循规划修改试点原则,把握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确保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5000 公顷额度用于“急、重、难”项目。

  3、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统筹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积极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积极推进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建设用地复垦等指标要纳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行管理。各地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用地计划,确保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质量提高,实现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双赢”。继续完善加强计划动态管理,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安排的监督、指导和调控,合理把握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节奏,有序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省厅将根据计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和年终考核,适时适度进行奖惩激励、调整安排。

  4、做好矿产资源调控和地质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和各类重点工程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要,合理配置采矿权,调控矿产资源的开采量,做到矿产资源开发与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进一步提高地质信息资料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各类新增投资计划项目的工程选址和工程施工提供基础地质资料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重点,确保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1、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开展“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建设,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化大力推进以低丘缓坡开发和滩涂围垦造地为重点的土地开发、以提升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生产能力为重点的土地整理、以废弃工矿和宅基地整理为重点的建设用地复垦三大补充耕地工程,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确保全省全年新增耕地面积20 万亩。提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全省组织评选 “十大开发、十大整理、十大复垦”质量示范工程项目,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不断提升。

  2、着力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组织开展2008 年度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2009 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率先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中,结合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村到户工作,充分调动村和农民通过土地耕作提升地力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尽快出台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办法。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耕地保护责任,坚守耕地红线。

  3、完善耕地占补管理机制。继续严格实行垦造耕地市级验收制、报国务院重点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确认制。加强“边补边占”垦造耕地项目监管,层层把好耕地补充质量关。不断完善耕地补充储备库和耕地占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切实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全面实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报部备案制度。积极推行新增耕地质量等级验收制度,夯实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继续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推进废弃矿山覆土复垦工作,努力提高复垦新增耕地质量。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后期管护力度,防止新增耕地抛荒浪费。认真落实省统筹委托造地任务,努力确保省重大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收足用好造地改田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以加强执法监管为重点,严格规范管理国土资源

  1、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出台实施《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公开建设用地审批结果,推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 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工作。对各地批后实施情况定期发布监测月报。

  2、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建立健全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政府土地法制观念。加强基层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改进监管手段,推进“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土地执法监测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土地违法问责。今年6 月底前,再次约谈土地违法用地问题较多的城市政府负责人,切实促进整改,避免真正受到问责。

  3、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及部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监管人员动态巡查职责,完善矿区动态巡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发现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推进全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动态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四、以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为重点,努力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继续推进 “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一是完善“365”行动计划工作管理机制。落实“365”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六大节地工程和十大示范工程,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严格执行供地政策,严格依据规定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三是完善区域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全面实施开发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完成所有省级开发区评价成果接收和公示,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2、积极推进存量挖潜工作。一是建立闲置土地处置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闲置土地登记备案制度和定期公告制度,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巡查工作,有效建立健全闲置土地的预防体系。二是继续加大转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加快建设用地供地速度。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与消化农用地转而未供土地年度任务指标落实到各地,并加强督促指导。2009 年,全省实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 万亩。三是开展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政策研究工作。配合财政、税务部门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

  五、以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1、加快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完成《浙江省地质勘查规划》评审、报批,并发布施行。进一步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总量控制目标责任,2009 年探矿权总量控制在450 个以内,采矿权总量控制在3000 个以内。

  2、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全年创建绿色矿山40 家;全面推进“千矿整治”活动,废弃矿山治理达到80%。有效解决大矿小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的开发利用水平。

  3、严格实行探矿权分类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准确界定有偿出让勘查区块的探矿范围,做好新设探矿权勘查区块范围的核实与复核工作。依法审批探矿权及转让探矿权,维护正常的勘查秩序,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以深化改革为重点,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

  1、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基本原则,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稳妥开展试点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做好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建设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建立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

  2、深化土地、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划拨土地范围。进一步规范推进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3、积极构建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科学发展新机制。要深入探索,着力在参与宏观调节、节约集约、市场配置与行政法律手段相结合的资源调节、共同责任和统筹配置城乡土地资源五个机制建设中取得突破和进展。

  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适时调整完善并出台我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同地同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机制。实行全覆盖的被征地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二是健全征地工作日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征地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实行省、市、县和厅机关联合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调解信访矛盾的作用,争取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

  3、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先,治让结合、应急为先,主动防治地质灾害。以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重点,着力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和临灾应急处置等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加强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工作。

  八、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1、加强地籍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二次土地调查。加快农村土地调查进度,确保今年6 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数据真实可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且没有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要依法作为耕地调查统计,二次土地调查耕地的增减不增加或减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指标数量。二是抓好成果应用,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经国家确定的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做好二次调查成果与规划修编的衔接。三是稳步推进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确保成果质量,2009 年争取完成数字地籍调查2000 平方公里以上。四是加强土地产权管理,加快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2、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抓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进一步掌握我省矿产资源储量家底,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提高掌控矿产资源的能力。

  3、加强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落实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4、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统计工作。加快全省系统业务网建设步伐,提高国土资源联网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国土资源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国土资源重要工作的宣传,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为国土资源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努力实现统计数据“不重不漏、互为补充、归口管理”目标。

  九、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巩固和不断扩大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省厅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勇于革思想的命、勇于去部门的利、勇于削手中的权、勇于破陈旧的规,把握好实践载体,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要在征求意见建议和厅党组分析检查报告的基础上,从立即整改、调研整改和探索整改三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深入巩固和不断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坚定科学发展信心、谋划科学发展思路,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要着力抓好“服务重点建设、服务基层”专项行动。

  全省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始终坚持大政方针不动摇、坚持服务发展不推诿、坚持维护群众权益不马虎、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实践能力,确保集中力量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2、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以提升开拓创新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增强选拔用人公信度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地方党委的联系与沟通,努力解决干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干部选拔调整、充实交流及上挂下派等工作。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国土资源工作提供有力保证。以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细则》为主线,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制度创新为根本,在源头上防治腐败。以规范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增强有效监督。

  4、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窗口办文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管,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执行力,提高国土资源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进一步完善规范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国土资源所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做好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以创建“文明国土资源所”和“群众满意站所”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国土资源系统良好形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