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园林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根据国科发政[2009]37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科技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08]134号),我厅负责组织实施2008年度全省科普工作统计。现将《2008年度全省科普工作统计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科普工作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全省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请省各有关部门、各地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统计任务。 二、请省各有关部门、各地方结合2006年度的统计情况,做好2008年度科普工作统计的培训工作,我厅将对各市科技局和省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科普工作统计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 三、请省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市科技局于2009年3月3日前,将2008年度科普工作统计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 四、请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科技局于2009年4月5日前,将科普工作统计数据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要求见附件1)。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杨先锋 电 话:0351-4067991
传 真:0351-4067991 二ОО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8年度全省科普工作统计调查方案
一、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工作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科普工作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省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因此,全省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调查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 2、监测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省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省各有关部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省级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园林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 2、市级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 3、县级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园林局、县气象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 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 科普工作统计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科技厅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省各有关部门和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 各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 四、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 全省科普工作统计按省各部门、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1、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省有关部门以及市科技行政管理单位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开展统计人员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汇总全省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形成全省科普工作统计报告。 2、省各有关部门负责自身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部门的所有调查表报科技厅备查。 3、各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各县科技局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的所有调查表报省科技厅备查。 4、县科技局负责本县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的所有调查表报市科技局备查。 五、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工作调查表可以从科学技术部网站下载,网址为: http://www.most.cn/kxjspj/index.htm 六、报送时间 请省各有关部门及各市科技局于2009年4月5日前将本部门、本市的所有调查表以及电子化的科普工作统计数据上报科技厅。 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省科技厅在汇总各有关部门、各市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核实和修正。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如果各部门各地方没有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必然导致数据填报失真。因此,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 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如下: 1、省科技厅对省各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省各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填报的数据负责,配合省科技厅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2、市科技局对本市同级部门和所属各县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3、县科技局对本县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县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八、与2006年度相比的主要变化 1、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和规范,报表样式有所改变。使用当前国内外流行的"数据流表式",即通过主栏实现对数据质的规定,通过宾栏实现对数据量的规定。指标解释放到了报表后面。 2、报表指标没有变化。填报要求有一个重要改动。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以XX市卫生局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卫生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卫生局下属有一科技馆,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为该卫生局去除下属科技馆后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附件2: 2008年度科普工作统计分管领导及统计联络员登记表
姓 名 部 门 职 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分管领导 统计联络员 |